吉林省政協原副主席張曉霈一審被判九年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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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投案的中國吉林省政協原副主席張曉霈涉嫌受賄6934萬元(人民幣,下同,1307萬新元),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年。
據央視新聞報道,山東省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星期二(4月30日)一審公開宣判張曉霈受賄案,張曉霈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300萬元;對張曉霈受賄犯罪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張曉霈被指在2004年上半年至2022年夏天,利用擔任吉化集團公司黨委副書記、經理,吉林市委常委、副市長,吉林市委副書記、市長,吉林市委書記,吉林省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業務承攬、用地審批、職務提拔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親屬非法收受財物共計6934萬餘元。
法院認為,張曉霈的行為構成受賄罪,且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應依法懲處。鑑於張曉霈自動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構成自首;揭發他人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構成立功;認罪悔罪,積極退贓,涉案贓款贓物大部分已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輕、減輕處罰情節,依法可對其減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公開資料顯示,今年67歲的張曉霈長期在吉林省工作,曾任吉林市市長、市委書記,2013年1月任吉林省政協副主席,2018年卸任。
延伸閲讀
吉林省政協原副主席張曉霈被開除中共黨籍 [吉林省政協副主席張曉霈被逮捕
](https://www.bdggg.com/2023/zaobao/news_2023_07_08_618778)
中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2年11月發佈張曉霈落馬的消息,他也成為中共二十大後首個被通報主動投案的“老虎”。
中紀委去年6月在給予張曉霈開除中共黨籍的通報中説,張曉霈大肆打探案情、干預執紀執法工作;違規收受禮金;違背組織原則,賣官鬻爵,嚴重破壞任職地區政治生態。張曉霈也被指“既想當官又想發財,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業務承接、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