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顯揚缺席誹謗案聆訊 兩部長律師:賠償金額交法庭決定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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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顯揚發表萊道路(Ridout Road)黑白洋房貼文誹謗兩部長,案件星期四(5月2日)開審讓法官定奪他所須作出的賠償金額。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和外交部長維文醫生以證人身份出庭,不過由於李顯揚沒有出庭或派代表律師進行盤問,兩部長上證人欄不到五分鐘就結束供證。
訴方提呈書面陳詞與證人宣誓書給法庭,吳亦涵法官在問代表訴方的文達星高級律師幾個有關判例和索償立場的問題後就休庭,原定舉行兩天的聆訊僅20分鐘就結束。
文達星在休庭後告訴媒體,訴方沒有表明所要索討的具體賠償金額,而是交由法庭決定,法官將擇日發表裁決。
《聯合早報》2023年9月獨家報道,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和外交部長維文醫生在8月份入稟新加坡高等法院,起訴建國總理李光耀的次子李顯揚誹謗。
由於李顯揚沒有提呈應訴通知書,高庭11月發出缺席裁決,批准兩名部長所申請的禁制令,諭令李顯揚不準發表對部長們的不實指控並且做出賠償。
延伸閲讀
[高庭缺席裁決:李顯揚不準發表誹謗言論 須賠償兩部長
](https://www.bdggg.com/2023/zaobao/news_2023_11_28_648988)
[尚穆根維文入稟新加坡高庭 起訴李顯揚誹謗
](https://www.bdggg.com/2023/zaobao/news_2023_09_02_630649)
根據裁決,李顯揚被禁止發表或傳播對這兩名部長構成誹謗的言論,包括不實指控兩名部長要求新加坡土地管理局給他們特別待遇,在裝修萊道路黑白洋房時不必尋求批准就違法砍伐樹木,以及不必付裝修費。
案件星期四早上開庭,讓法官估算李顯揚須賠償的具體金額。維文和尚穆根先後抵達高庭,準備就李顯揚的誹謗言論對他們所造成的聲譽損害進行供證。
文達星告訴法官,李顯揚已接到通知,他知道這次聆訊的日期,也收到與聆訊有關的法庭文件,但他仍是沒有出庭,也沒有任何代表律師在庭上。
根據訴方開庭陳詞,按照過往判例,起訴人的地位越高,所應得到的誹謗賠償金額就越高,而兩名起訴人都是國人所熟悉的內閣部長。同時,發表誹謗言論的答辯人的身份與地位也是估算賠償金額的一個考量,因為誹謗者的地位越高,所造成的聲譽損害就越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