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大教授車禍喪命 肇事司機改稱因看導航才釀禍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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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國立大學法學院榮譽教授因致命車禍喪命,驗屍庭對他的死因展開研訊。庭上揭露,肇事的羅釐司機事後原本稱因打瞌睡釀禍,後來改稱當時在查看手機導航,待他把注意力放回道路上時,羅釐已失控,下一刻便衝上分界堤。
據《聯合早報》早前報道,這起車禍發生在2023年7月7日上午約10時零5分,地點在朝羅尼路方向的湯申路上段,靠近麥裏芝高架橋。一輛羅釐衝過路中央分界堤,與對向車道的一輛汽車、一輛貨車和一輛私人巴士相撞。
死者是駕駛汽車的國大法學院榮譽教授陳毓麟(70歲),民防人員趕到現場後,切開車頂救出受困車內的死者,但他在送院後傷重不治。
驗屍庭星期四(5月2日)針對陳毓麟的死因展開研訊,傳召交警調查官和羅釐司機納塔拉詹(26歲,印度籍)出庭供證。
交警調查官供證時説,肇事羅釐事發時在湯申路上段朝往三巴旺路的方向行駛,死者則在反方向的第一條車道行駛。不料,羅釐突然衝過路中央的分界堤,撞上死者的車,因強烈的衝擊力,後者再撞上貨車和私人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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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接獲民防部隊的通知後在上午約10時51分抵達現場,當時民防人員已在現場展開救援行動。死者從車內被救出後在昏迷的情況下送院,但搶救不果,當天上午11時50分宣告不治。
死者的死因是多處受傷,傷勢包括額頭蒙受大面積撕裂傷、開放性顱骨骨折和左手腕刺傷等。
納塔拉詹原本欲開往宏茂橋載送另一名同事,他在現場告訴警員,他在案發前打瞌睡才會釀成車禍。然而,他之後到警局錄口供時改稱,他當時是在查看掛在手機支架上的手機導航,待他注意到羅釐偏離車道時,羅釐便已失控。
死者的親屬也在庭上詢問調查官,為何公路上那麼多電眼卻沒有事發前羅釐行駛的畫面,以分析他當時的車速。
調查官解釋説,案發路段剛好沒有電眼,而衞生科學局需要視頻才可分析羅釐的車速,但他會再聯繫衞科局人員看能否協助。
肇事司機稱在家人勸説後 決定告知真相
納塔拉詹在庭上供證時説,他是一名建築工人,只有在需要時才會開車,事發時剛獲得駕照八個月。他在案發後感到驚慌和震驚,當警員詢問他事發經過時,便告訴警員他打了瞌睡。後來在他家人的勸説下,他決定在錄口供時把真相告訴警員。
據納塔拉詹的説辭,他從湯申路駛入湯申路上段,不熟悉道路的他開始查看導航。導航顯示,他得在下個交界處右轉,於是他開始切換到最右邊的車道。他在庭上稱,當時的車速介於每小時60公里至70公里。
切換車道後,因前方有兩個路口,他為確認路線再度查看導航,誰知羅釐的右邊輪胎撞上分界堤,他反應過來後已來不及踩剎車,羅釐在下一刻失控衝過分界堤。
調查官透露,當局將在驗屍庭的研訊結案後,把肇事司機的案件轉移到總檢察署。
驗屍官將在下星期五(5月10日)發表研訊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