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客户被除名還非法執業 前女律師判坐牢52個月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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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女律師曾失信於客户,包括挪用逾52萬元,並在被除名後非法執業,結果被法庭判入獄52個月,罰款5000元。
執業約25年的前女律師索拉雅(Soraya Hafsa Ibrahim,58歲),原本經營Soraya H. Ibrahim & Co律師事務所。根據案情,她曾挪用一名34歲男客户的錢,這名客户患有邊緣型智力障礙,須由看護者照料。
2019年,這名男客户委託被告處理已故母親的財產事務。他在看護者的推薦下找到了索拉雅。被告為男客户開設户頭存放這些財產;然而,當時面對經濟困難的被告開始打這筆錢的主意。
索拉雅後來準備好支票讓男客户簽字,後者以為這是為了處理財產的事,所以沒有懷疑。2019年5月10日至31日期間,被告三次從這名客户的户頭提錢,失信對方共約52萬7000元,用來償還債務和個人開銷。
2019年8月,男客户報警後,被告作出全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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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除名仍為他人準備宣誓書並收費
據早前報道,被告在2015年也為一名女客户打離婚官司,後者要在離婚後買過前夫的組屋權益,成為屋主,並將2萬5000元交給了被告。
2017年年中,女客户到建屋發展局領取組屋鑰匙時,卻發現用以償還前夫的錢來自她的公積金户頭,而不是她讓女律師轉交的那筆。女客户於是向律師公會投訴,被告在2020年1月被除名。
案情揭露,這名女律師被除名後,卻仍為他人準備宣誓書並收費。
被告在2021年為一名男子準備宣誓書時,未向對方透露自己已被除名,還向對方收取1萬元的手續費。
這名前女律師犯下失信罪,在被除名後還繼續非法執業,因此也面對違反律師專業罪。她共面對三項嚴重失信和一項牴觸律師專業法令的控狀,她對其中三項認罪,另一項由法官星期五(5月3日)下判時一併考慮。
控方指出,被告對弱勢受害人下手,甚至在除名後繼續執業,無視律師專業法令,促請法官判被告坐牢60個月至80個月。
被告的律師代求情時説,被告已對受害人作出賠償,也沒有證據顯示對方是因智力障礙而受騙。此外,被告的兒子面對約60萬元的債務,她是為家人擔憂才犯罪,因此懇求法官從輕發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