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被偷出重拳 清潔工打裂賊肋骨判監九個月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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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被無業男偷走,清潔工報警抓人,卻在警方抵達前對無業男拳腳相向,打到對方重傷,被判坐牢九個月。無業男則因偷竊,坐牢八週。
事件發生在去年10月2日凌晨3時許,地點是在淡濱尼天地(Our Tampines Hub)。
被告薩胡哈密德(50歲)當時是淡濱尼天地的清潔工,他面對一項蓄意重傷他人的罪行。涉案的另一名男子沙赫羅姆(61歲),案發時無業。
根據案情,被告當天完成工作後,到廣場中央舞台休息,並把手機拿去充電,之後躺在附近的木凳上睡覺。
凌晨3時12分,在附近溜達的沙赫羅姆趁着被告睡着,拿走被告的手機和充電器。當沙赫羅姆正要離開時,被告剛好醒來,他發現手機和充電器被拿走,於是朝沙赫羅姆大喊,接着從對方手中奪回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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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隨後叫沙赫羅姆坐在木凳上,被告則撥電報警。
怎料在警察抵達前,被告與沙赫羅姆對質,被告變得激動,接着揮拳揍沙赫羅姆的臉,在90秒內,被告對他的臉和身體拳打腳踢共六下,期間沙赫羅姆沒反擊。
幾分鐘後,被告又再次踢了沙赫羅姆身體和揍他的臉,沙赫羅姆同樣沒有回手。
整個過程被附近的電眼拍下,淡濱尼天地的保安人員從電眼畫面看到情況後,馬上撥電報警。
被告在12月18日被逮捕後保釋在外,但他過後沒有出庭。法院因此對他發出拘捕令(Warrant of Arrest),他隨後在今年4月19日落網。
庭上也揭露,沙赫羅姆在偷竊罪名下被控,於去年10月30日被判坐牢八週。
傷者三肋骨骨折
無業男被打到臉扭傷、肋骨骨折。
警員抵達現場時,沙赫羅姆告訴警員被告攻擊他,他覺得又暈又痛。他過後被送到樟宜綜合醫院的急診部。
醫療報告顯示,沙赫羅姆被診斷面部扭傷(facial sprain),胸壁三根肋骨骨折。
被告求情時則説,他已經知錯,也感到很抱歉,下次若發生事故報警,在等警察來之前,他什麼都不會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