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顏曉芳:落實靈活工作安排可讓勞資雙贏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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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市場持續緊縮加上人口老齡化,企業落實靈活工作安排可讓上班族兼顧看護責任,或年長者能靈活工作,長遠而言有助進一步釋放本地勞動潛力,讓勞資雙方達到雙贏。
規定所有企業須通過適當流程,評估僱員提出靈活工作安排要求的勞資政靈活工作安排要求指導原則,將在今年12月生效。但這項指導原則引起外界特別是一些僱主誤解,以為企業日後必須制定靈活工作安排政策,或靈活工作安排等於居家辦公。
多達九名朝野議員星期二(5月7日)在國會針對指導原則提問,有議員擔憂新措施或影響就業市場,導致企業外包工作至海外,或更依賴外籍勞動力。
教育部兼人力部政務部長顏曉芳在答覆提問時強調,無論有無指導原則,遠距工作和外包業務,都已經成為全球趨勢,特別是在冠病疫情之後。一般僱主會以商業上是否可行,來權衡允許遠距或外包工作的利弊,因此重點是我國僱員要不斷提高技能、增強競爭優勢並保持生產力,才能在新加坡甚至是全球範圍內競爭。
顏曉芳説,提供靈活工作安排選項,已日益成為僱主吸引本地和全球人才的重要工具。她指負責擬定指導原則的勞資政協作三方工作組,曾向僱主、僱員、人力資源從業者、工會等展開諮詢,也研究其他國家的最佳實踐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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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曉芳:外界存誤解 靈活工作安排不僅是居家辦公或四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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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達成的共識是,我們不應強制落實靈活工作安排,或設下一個遙不可及的目標。”
顏曉芳也再次重申,靈活工作安排不等於居家辦公,其實它涵蓋三大方面,包括靈活辦公地點、靈活工作時間和靈活工作量,企業可根據個別情況,提供合適選項。
顏曉芳説,如果會對企業或本地人就業前景產生負面影響,要求企業落實靈活工作安排是沒有意義的,“因此,僱主應繼續有權決定對員工的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