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建設局成立委員會檢討建築環境通行準則 望增加改善哺乳設施 | 聯合早報
zaobao
新加坡建設局已成立委員會檢討建築環境通行準則,其中的檢討重點是增加並改善本地的哺乳設施,以給予哺乳母親更多支持。建設局目標在今年底前就新準則展開公共諮詢。
總理公署部長兼財政部及國家發展部第二部長英蘭妮,星期二(5月7日)在國會回應義順集選區議員黃國光提出的休會動議時,透露以上消息。
黃國光以“支持在工作場所哺乳的母親”為題提出休會動議,希望政府檢討新加坡建設局(BCA)的建築環境通行準則(Code on Accessibility in the Built Environment),要求辦公樓和商業園在每2500平方米建築面積設立至少一個哺乳室,並且強制規定哺乳室提供一些基本設備。
選擇哺乳的母親越來越多,也有更多母親在產假結束並重返工作崗位後,選擇繼續哺乳。英蘭妮同意,我國的工作場所必須為這些母親提供支持。
她説,政府將繼續在兩個關鍵領域支持哺乳母親,即通過檢討增設哺乳設施的立法和措施,以及推廣親家庭的工作文化。
延伸閲讀
[為母親提供衞生舒適空間喂嬰 本地起步公司將增設哺乳艙
](https://www.bdggg.com/2023/zaobao/news_2023_07_29_623254)
對於增加並改善本地的哺乳設施,英蘭妮指出,建設局已成立委員會檢討建築環境通行準則,檢討重點之一就是關於哺乳設施。委員會成員來自15個公共和私人組織,包括社會服務機構、業界協會和政府機構。當局的目標是在今年底之前,就加強版的準則展開公共諮詢。
目前的建築環境通行準則,要求總樓面積超過1萬平方米的辦公樓和商業園設立至少一個哺乳室。國家發展部長李智陞2023年9月答覆黃國光的國會詢問時指出,我國總建築面積低於1萬平方米的辦公樓有3950個,總建築面積高於1萬平方米的辦公樓只有300個。
黃國光説,這意味着絕大多數辦公樓並不需要提供哺乳室。因此,他希望政府能要求辦公樓和商業園在每2500平方米建築面積設立至少一個哺乳室,才能確保本地多數的辦公樓和商業園有哺乳室。
英蘭妮同意,總樓面積少於1萬平方米的辦公樓和商業園也應該增設哺乳室,大型建築也應設有更多的哺乳室。她説,檢討委員會正在研究這個提議,也會考慮並衡量辦公樓和工業園的空間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