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傑立:鼓勵企業申請認證 利用資源提升網安水平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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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公司和商業機構存有的機密商業信息同樣重要和敏感,政府通過非監管方式給予支援,支持企業採取相應步驟,應對潛在的網安風險。
衞生部兼通訊及新聞部高級政務部長普傑立醫生昨天為網絡安全(修正)法案提出二讀時舉例説,“新加坡網絡安全信譽標誌”(SG Cyber Safe Trustmark)的認證計劃,就是旨在協助企業加強網絡安全。
這項計劃包括由新加坡網絡安全局推出的網絡安全基本能力標誌(Cyber Essentials Mark)和新加坡網絡安全信譽標誌(Cyber Trust Mark),以辨識並認可實施良好網安措施的企業。網安局也為各種類型的公司,開發了網絡安全信息工具包,以指導企業領導和僱員推行網絡安全最佳實踐方案。
普傑立説:“擬議的新法律並不針對更廣泛的企業界。這並不是説他們的網絡安全不重要……我鼓勵所有企業申請各種計劃和認證,利用現有資源提升網絡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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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議員對企業為符合監管條例,而須承擔的額外合規成本(compliance cost)表示關注,尤其可能對中小企業或整個領域的行展產生不利影響。
普傑立:新法律不對廣泛商業界 施加網絡安全義務
普傑立重申,修正的新法律不會對廣泛的商業界施加網絡安全義務,而只對關鍵的網安系統、基礎設施和服務進行監管,因為它們的中斷或遭破壞,可能衝擊我國的生存、安全或其他國家利益。
普傑立説:“在涉及到監管時,有些合規成本是無法避免的。我們意識到這一點,不會沒有充分理由就進行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