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觀察:公路安全最後一里路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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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2019年修法,加重對違規駕駛員的刑罰後,本地公路是否變得更安全?
內政部兼國家發展部政務部長費紹爾副教授星期二(5月7日)在國會回答有關公路安全的問題時説,過去五年,造成傷亡的車禍降低約10%。根據這個指標,公路安全情況近年確實有所改善。
但同一時期,致命車禍卻上升了約12%,從2019年的117起增至2023年的131起。不僅如此,每年平均有29宗致命車禍與超速行駛有關。
淡濱尼4月22日發生二死八傷的恐怖連環車禍,再次引發社會對公路安全的深切關注。議員們的提問和發言涉及這個課題的方方面面,包括討論是否應進一步加重刑罰、關注負責執法的交警是否人手不足、建議讓所有駕駛員定期接受駕駛技能複習訓練,以及詢問車禍是否有特定的高發時間段等。可以看出,大家急切地想要找出車禍的根本原因,以避免悲劇再次上演。
費紹爾:多數意外由不良公路行為造成
然而,費紹爾強調,我國對於違規駕駛員的刑罰已經相當嚴厲,交警人數也有所增加。此外,多數意外的發生與駕駛經驗或特定時間段無關,而是由不良公路行為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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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車禍越來越多 肇事者刑罰不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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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續發展與環境部兼交通部高級政務部長許連碹博士進一步透露,發生車禍的淡濱尼1道和淡濱尼4道交界處,設計不僅符合國際安全標準,而且過去五年沒有發生造成嚴重傷亡的意外,當局也沒有收到與安全問題相關的反饋。
有些事故的發生可以避免,但有些事故卻是真正意義上的“飛來橫禍”,是一些人的脱序或反社會行為所導致的,無法預測,也難以理解。
星期二在國會里的一番討論帶出一個值得省思的問題:我們應該把少數害羣之馬罔顧人命的行為,歸因於個人的自私或不負責任,還是將其視為我國長期以來的不良公路文化所造就的惡果?
工人黨議員(後港區)陳立峯就提到我國公路上一個常見情況:紅燈才剛剛轉綠,就有人按喇叭,示意前方車輛移動,反映出本地駕駛員缺乏耐心的普遍現象。
另一名工人黨議員(阿裕尼集選區)林瑞蓮也認為,本地駕駛文化對高速行駛有一定程度的放任,像是如果按照限速行駛在高速公路最右邊車道,會碰到後方車輛鳴笛並從左側超車。
須導正已經走偏的公路文化
當我們在硬件方面已盡善盡美,幾乎所有可安裝監控攝像頭的路口都已安裝,幾乎所有可採用的技術手段也都已採用,要想進一步提升公路安全,只能導正已經走偏的公路文化。但僅靠政府的力量來改變文化,是遠遠不足的。
子曰:躬自厚而薄責於人,則遠怨矣。對自己有嚴格的要求,對他人多諒解寬容,就不會相互怨恨。我們常説的“公路安全,人人有責”,要傳達的便是這種嚴於律己、寬以待人的態度。但不知從何時起,“責”不再是責任,而是彼此指責,稍有不順就鳴笛或超速以示不快,責任似乎永遠不在自己身上,而在別人。
實現公路安全的最後一里路在於提升公路使用者的道德和素養,但這並非易事。唯有每個人都能自我反省、提高自我約束、承擔起自身的責任,才能共同營造更加安全和諧的公路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