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藍白兩黨提案要求賴清德赴立法院國情報告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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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候任總統賴清德即將於5月20日就任,在野的國民黨和民眾黨聯手在立法院程序委員會提案,邀請賴清德到立法院做國情報告。民進黨稱,賴清德樂意赴立法院報告,但需由各黨團進行朝野協商討論合適方案。
綜合台灣《聯合報》和中央社報道,國民黨星期二(5月7日)提案要求賴清德在行政院長進行施政方針報告前,赴立法院針對大政方針進行國情報告;民眾黨團也提案邀請賴清德赴立院國情報告,上述兩案星期二通過立法院程序委員會,確定排入星期五(5月10日)討論事項議程。
對此,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説,國民黨在提案説明中提到,希望台灣學習美國、法國國情諮文制度,依立法院職權行事法邀賴清德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但方式是採“即問即答”“統問統答”或“報告完即離場”,目前仍語焉不詳。若依照美、法制度,兩國總統皆是國情報告後直接立場,不接受任何提問和回答。
吳思瑤説,民眾黨提案相對寫得很清楚,要求賴清德國情報告時應依法回應立委提出的問題,但回答形式在此提案中依舊無法清楚判斷,所以最好的方式就是迴歸現行法制,依立法院職權法第15條,由黨團協商決定,包括髮言時間、人數、順序、政黨比例等事項。
吳思瑤稱,賴清德作為準總統,過去多次表示樂意、願意也有誠意到立法院國情報告,但進行方式是否要詢答,必遵循現行憲政規定及相關法規,所以勢必要經過黨團協商決定,民進黨團的立場就是交由黨團協商,制定出來各黨團都認為合宜的方式,但不要逾越憲政規定。
對於賴清德國情報告最快何時登場,吳思瑤説,藍白兩黨提案依程序將於星期五排入立法院會,民進黨團會循程序要求立法院長韓國瑜召集朝野協商,未來國情報告的日期得由朝野來訂。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提議,院會決議後,由程序委員會排定議程,就台灣安全大政方針,聽取總統國情報告。
據台媒報道,過去台灣前總統李登輝執政時期曾到國民大會進行國情報告,但自從台灣轉為單一立法院制後,因執政黨與在野黨互信不足,即使總統有意願到立法院國情報告,但在野黨可能不希望讓國情報告變成總統作秀,或執政黨立委想保護總統,讓這項議程最後都不了了之。
賴清德4月已表明,只要立法院邀請,符合憲法和現行法律要求和安排,會欣然赴會、責無旁貸。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曾表示,關於聽取總統國情報告,按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立法院有決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