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華仁:兩商人是“非常親密朋友” 出於友情收禮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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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交通部長易華仁涉嫌貪污案在高庭過堂,辯方指易華仁是在友情的基礎上收下“非常親密的朋友”的禮物,他沒理由懷疑兩名商人朋友有任何不良的意圖。
辯方也稱控方試圖延遲舉行涉及本地酒店與地產大亨王明星控狀的審訊,卻沒有提出這麼做的充分理由。
為此,辯方星期三(5月8日)向高庭提出刑事動議(criminal motion),尋求法官在今年8月至9月同時審理涉及兩名商人的所有35項控狀,而不是分成兩個審訊。
代表易華仁的文達星高級律師在庭上進行陳詞時指出,控方想讓法庭先審理涉及另一名商人林國城的控狀,是因為控方想借此審訊瞭解辯方的抗辯理由,然後以此準備王明星控狀的審訊。但在辯方看來,兩套控狀有其相同性質,例如易華仁都是把王明星與林國城當非常親密的朋友。
不過,高級副總檢察長戴偉雄駁斥,涉及王明星與林國城的兩套控狀性質不同,一個與新加坡F1有關,另一個則涉及林增建築與陸路交通管理局之間的合約關係,而且兩套控狀所涉及的禮物並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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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戴偉雄指出,過去在其他刑事案件中,控方也曾把不同控狀分成不同審訊進行審理。
高庭法官洪承利決定在中午前休庭,這起聆訊將在下午2時30分續審。
易華仁是在今年1月18日被控上法庭,3月25日被加控,如今一共面對35項控狀,包括兩項牴觸防止貪污法令、32項牴觸刑事法典第165條文,以及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的控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