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億元洗錢案被告陳清遠 料訂5月23日過堂認罪 | 聯合早報
zaobao
涉30億元洗錢案又一名被告有意認罪,本案至今已有五人被判刑。
被告陳清遠(34歲)的案件星期三(5月8日)下午在國家法院進行審前會議後,刑事案件入稟和管理系統(ICMS)更新資料,顯示陳清遠的案件展期至5月23日過堂,讓陳清遠認罪。
陳清遠共面對十項控狀,包括四項違反貪污、販毒、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的控狀、兩項偽造、兩項偽造證件當真證件使用,以及兩項偽造文件意圖欺騙的罪名。
控狀顯示,陳清遠他持有59萬8316元和多種外幣,全額或部分是欺騙罪贓款,以及持有花旗銀行六個户頭共逾624萬元、汽車,以及加密貨幣,全額或部分來自非法線上賭博贓款。
他也被指教唆他人偽造公司收入證明和個人所得税相關文件,並向銀行提交偽造文件以證明銀行户頭內超過317萬元的來源。
延伸閲讀
[30億元洗錢案兩被告刑滿 已被驅逐並禁止入境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5_07_680726)
[30億元洗錢案第五人治罪 張瑞金判監15個月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5_01_679540)
涉案的其他被告蘇文強(32歲)和王寶森(32歲)早前被判坐牢13個月,兩人已在本地服刑完畢,在5月6日被驅逐出境,並禁止入境;蘇寶林(42歲)和蘇海金(41歲)被判監14個月,張瑞金(45歲)則被判坐牢15個月。
另一名被告王水明(43歲)的案件展期至5月14日讓他認罪,其餘三人的案件仍在審前會議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