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促美歸還高盛一馬案部分罰款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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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綜合訊)美國高盛集團按美國法院要求支付約29億美元(約39億2300萬新元)罰款,以了結美國政府針對一個馬來西亞發展公司弊案向高盛集團發起的所有刑事訴訟後,馬國政府表明會要求美國政府將部分罰款轉交馬國,以償還一馬公司拖欠的債務。
高盛集團同意向馬國、美國、英國和新加坡等國家的政府監管機構支付總額約29億美元罰款後,紐約布魯克林聯邦法院星期一(5月6日)宣佈,美國政府針對高盛集團涉及一馬公司的刑事訴訟已全部結束。
上述罰款也包括高盛集團2020年10月與馬國政府達成和解時,同意歸還高盛集團為一馬公司發行債券時賺取的約6億美元。
馬國內閣負責追回一馬公司資產的“一馬公司特別委員會”主席佐哈里星期三(8日)在一份聲明中指出,馬國有權獲得上述高盛集團罰款的部分款額。
佐哈里也是種植及原產業部長。他説:“我們感謝美國政府一直協助索回和歸還一馬資金。不過,馬國至今獲得的一馬資金遠少於遭盜用的45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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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與高盛集團相比,馬國的處境更為不利。“高盛集團(支付罰款後)能恢復正常營運,但馬國得繼續承擔(一馬公司)債券的本金和利息。馬國還要花很多年來償還一馬公司的債務,這等於是繼續動用納税人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