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修法授權能源局 緊急時期實行電力配給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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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前爆發的全球能源危機導致本地多家電力零售商倒閉,迫使政府介入穩定市場。為免日後再次出現危機時影響我國電力系統的穩定,政府擬修法,讓能源市場管理局有權在緊急時期限制人們用電。
提五項修改建議 展開一個月諮詢
貿工部和能源局星期三(5月8日)起針對修改電力法令、煤氣法令,以及能源市場管理局法令,展開為期約一個月的諮詢,並就此提出五項修改建議,電力配給是其中之一。
根據有關部門在民情聯繫組網站上發佈的資料,當局計劃修改電力法令,好讓能源局有權指示持照業者和消費者,包括髮電廠、一般消費者,以及工業和商業用户等,長時間限制用電量,以維持電力系統的整體穩定。
其他國家如德國和法國也有類似機制。當局強調,只會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行使這項權力,而且限電時間絕不會沒必要地拉長。
“2021年至2022年的能源危機,凸顯了全球天燃氣供應中斷可能給新加坡電力供應帶來的風險。雖然我國當時避免了供應中斷危機,但無論概率有多低,我們都須為未來的緊急情況做好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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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能源領域的碳排量佔全國排放量的四成左右,本地約95%的電力供應產自進口天然氣。為達到我國設下的目標,即最遲在2050年達到淨零排放,政府近年來積極推動能源轉型。
在轉型過程中,能源局必須推行新措施來鞏固我國的能源保障、打造一個具競爭力的市場,以及支持能源領域去碳,而這些都涉及鉅額投資。
修法後能源局可取回 投入轉型措施開銷
為了讓能源局可以取回落實一系列措施所投入的開銷,當局有意修改電力法令和煤氣法令。修法後,能源局便可在獲得貿工部長批准之下,向得益於這些措施的持照業者和消費者索回一些費用。當局承諾,會謹慎行使權力,確保整體電力成本在可控範圍內。
貿工部長顏金勇去年10月宣佈,我國有意設立一家中央燃氣機構,集中為所有發電公司購入天然氣,以確保我國的燃料供應穩定,減少電價波動。
貿工部和能源局因此提議修改電力法令和煤氣法令,以推行這項措施。這包括立法強制發電公司向中央燃氣機構購買燃料、要求它們滿足最低採購量,以及允許能源局監管中央燃氣機構等。
其餘兩項建議是關於為我國提供電力和煤氣的關鍵能源基礎設施。一是規定關鍵能源基礎設施的業主,須先獲得能源局批准,才可變更設施用途。
另一項是要求業主在必要時與其他持照業者達成協議,允許後者有償使用自己的設施。例如,為了從海外進口電力,電力進口商可能須要使用配電設施,這時配電設施業主就須出借設備。若雙方條件談不攏,可要求部長成立上訴委員會處理相關事宜。
這些建議並非最終定案,公眾可最遲在6月5日提出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