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公務員和政務官去年申報3450份禮物 14%價值50元或以上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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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公務員和政務官去年申報的禮物數量多達3450份,其中約14%,價值在50元或以上。
主管公共服務的教育部長陳振聲,星期三(5月8日)答覆非選區議員潘羣勤的國會書面提問時,公佈以上數據。
陳振聲説,公務員和政務官去年共申報約3450份禮物。他們獲准收下其中六成禮物。所有禮物中,約14%價值在50元或以上。他沒有透露收到禮物的公務員和政務官人數,也沒有説明禮物的種類和總價值。
潘羣勤也是新加坡前進黨秘書長。她也詢問用餐邀請次數,但陳振聲説政府並未收集相關數據。
根據公共服務條例,公務員必須向常任秘書申報因職位或工作關係而收到的禮物。只要不影響公共服務的誠信,公務員可收下價值低於50元的禮品;如果希望收下價值超過50元的禮品,則須向政府支付禮物的估計市價。政務官執行公務時,也秉持類似的精神和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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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振聲強調,公務員和政務官不得索取禮物或好處,特別是當他們能影響涉及另一方的任何決定時。
前交通部長易華仁捲入貪污案後,令外界關注公務員和政務官收受禮物的情況。
易華仁一共面對35項控狀,其中27項都與本地酒店與地產大亨王明星有關;這些控狀指易華仁以不同形式向王明星索取總值38萬4340元的賄賂及好處,以及易華仁在過程中妨礙司法公正。
其餘八項控狀指他在主管交通部期間,向建築商林國城索取總值約1萬8957元的禮物,包括22瓶威士忌和葡萄酒、高爾夫球杆與配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