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撞死47歲女子 電單車騎士判監吊照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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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單車騎士超速駕駛,將衝出馬路的女子撞飛數米,送院不治。男騎士因沒留意路況撞死人,被判入獄五個月,及吊銷各級駕照八年。
涉案騎士林志義(譯音,37歲)面對一項牴觸公路交通法令的罪名,指他沒有謹慎駕駛導致他人死亡。他星期四(5月9日)在國家法院認罪後被判入獄。
這起致命車禍發生於2023年3月10日早上5時37分,地點在朝往惹蘭文禮的惹蘭巴哈一帶。不幸喪命的是一名47歲女子。
案情顯示,被告當時正騎車上班,沿着惹蘭巴哈行駛。來到事發處時,沒留意路況,結果撞上從左邊衝出來的死者。
根據庭上播放的行車記錄器畫面,身穿亮黃色連衣裙的死者被拋飛數米,倒地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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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上披露,被告案發時正以每小時93至99公里的時速行駛,而該路段的最高行車限速是每小時60公里。
死者隨即被送往黃廷方綜合醫院急救,在事發當天早上6時47分離世,死因是身體多處受傷。
法庭文件顯示,涉案的電單車零件完好無損,也沒有查到任何足以導致這起事故發生的機械故障。
控方指出,案發時天氣良好,路面並不濕滑,路燈也正常運作。被告超速行駛,沒注意路況導致死者身亡,他也曾犯下多個罰款銷案的交通罪行,要求法官判他入獄四至六個月。
被告律師求情時説,被告如今承受巨大壓力,也丟失工作。死者當時違例過馬路的行為也促成這場意外發生,死者也該負起責任,因此懇求法官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