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職清潔女工為賺外快 在洗黑錢公司當董事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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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未畢業的兼職清潔女工,前後當了127公司的董事,豈料這些公司竟涉洗黑錢,經手款項近500萬元。
被告是45歲的譚麗玲(音譯),她只讀到中學三年級就輟學,案發時是個兼職清潔工。她面對七項牴觸公司法令的控狀,星期三(5月8日)承認其中三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根據案情,被告於2015年接觸一家企業服務供應商JJ&E Management有限公司,隨之開始為對方的外國顧客所開的公司擔任受委董事(nominee director)。
被告坦言,自己沒有針對這些公司進行任何調查,也沒有細查外籍董事的資料,甚至沒有詢問公司經營什麼生意,也沒有見過這些公司的外籍董事。被告僅在公司需要的文件上簽名,對公司的賬目以及銀行户頭都沒有看過或檢查,到手的支票本等都直接寄到外國的顧客手中。被告承認,她“什麼都沒做”。
調查顯示,截止2018年4月12日,被告已是127家公司的董事,之前也曾當過另外14家公司的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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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稱,當受委董事主要是為了賺點外快,因為每家公司每年都會給她2000元的酬勞。她根本沒有想過要督管公司的任何事務,畢竟她是那麼多家公司的董事,而其實她仍是名兼職清潔工。此外,被告也沒有接受過任何培訓或擁有管理公司的經驗,因此實際上沒有能力當一名受委董事。
被告當董事公司 涉洗錢近500萬元
當局經過調查,發現被告當董事的公司中,經手並可追蹤的贓款總數近500萬元。
被告的代表律師説,她在意識到公司有問題後,已儘快辭職,懇求法官從輕發落。
法官最終判她坐牢16天,以及出獄後的五年內不得再擔任公司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