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沒按條例開藥 三司裁定洪永元醫生專業失當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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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科醫生洪永元被指沒按照條例開藥,病人在他開最後一次藥的四天後去世,三司裁定他專業失當。
高庭判詞顯示,不幸過世的是50歲的郭吉祥。他因失眠、抑鬱症、創傷後壓力症候羣(PTSD),以及焦慮等症狀,在2010年2月8日找洪永元醫生問診。
洪永元也是前進黨的助理秘書長。
洪永元最後一次為死者開藥是在2012年7月31日,死者後來於隔月4日過世,死因為混合藥物中毒,導致多個器官衰竭外加肺出血。
死者姐姐在2017年4月向新加坡醫藥理事會提出投訴。
洪永元所面對的控狀,包括指他讓死者服用苯二氮平類(Benzodiazepines)有安眠成分的藥物長達半年,而且洪永元開的米氮平(Mirtazapine)和唑吡坦(Zolpidem)藥劑量,比建議的劑量還高。
紀律審裁庭認為洪永元在治療過程中,有對死者給予“照顧與關懷”,洪永元也“試圖達到醫生所需的標準”,因此裁定他專業失當罪名不成立,但判他三項沒有提供專業服務罪名成立,吊牌24個月。
洪永元針對罪成向三司提出上訴,新加坡醫藥理事會也提出上訴,要求三司判洪永元專業失當,吊牌36個月。
三司在審理案件後,於星期一(5月13日)發表書面判詞,裁定洪永元三項專業失當控狀罪名成立。
三司指出,洪永元知道米氮平與唑吡坦等藥物每日的建議藥劑量,但他所開出的劑量比建議的高,洪永元無法對此決定給予合理解釋,也沒有顯示他在開藥前有告知死者有關服用過高藥劑量的風險。
三司擇日審理洪永元所需面對的處分。
完整報道,請翻閲2024年5月14日的《新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