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開藥與分量超標 精神科醫生洪永元裁定違反專業操守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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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科醫生洪永元為老字號薄餅店傳人看診,同時混合不同精神科藥物配給對方,一些藥物分量也超出指定標準;他被三司特別庭裁定違反醫生專業操守,須接受紀律處分如除名、暫停執業或罰款等。
以大法官梅達順為首的三司指出,即使病人的病情複雜,也不能成為醫生冒險用藥的理由。三司接下來將決定洪永元所應接受的紀律處分。
擁有超過35年執業經驗的洪永元目前經營屬於自己的精神科診所。他曾在2020年大選期間在新加坡前進黨旗下競逐瑪麗蒙區議席,現為前進黨的助理秘書長。
洪永元面對三項牴觸醫藥註冊法令的指控,指他從2010年至2012年,不當配藥給男子郭吉祥。這些不當配藥的行為包括把兩種應避免同時服用的精神科藥物配給郭吉祥,而且配給的某些精神科藥物分量比限定的分量高。
郭吉祥是老字號“郭源發薄餅店”第二代傳人。2012年8月4日早上,他被家人發現倒卧在艾弗烈路(Everitt Road)住家睡房,終年5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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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三司特別庭於本月13日所發出的書面判詞,郭吉祥是在2010年2月,就失眠、抑鬱、焦慮和創傷後遺症等精神問題開始諮詢洪永元。2012年7月31日,洪永元最後一次配藥給郭吉祥,後者四天後過世,死因是“由混合藥物所引起的多器官衰竭與肺出血”。驗屍報告也指出,郭吉祥血液中的各種藥物含量比一般治療標準高。
病人過世後 家人起訴醫療保險業者勝訴
郭吉祥過世後,其家人入稟高庭起訴醫療保險業者並獲判勝訴。最高法院上訴庭在2017年裁定,郭吉祥並沒有超量服用醫生所配給和指示的藥物分量,而他被配給的藥物的種類與分量,是有可能引起副作用和導致他喪命。裁決出爐後,郭吉祥家人向新加坡醫藥理事會投訴洪永元。
紀律審裁庭審理這項投訴後,裁定洪永元沒有違反醫生專業操守,醫理會針對裁決上訴至三司特別庭。
三司指出,如果一名醫生在行醫過程中,沒有遵守衞生部或藥物包裝説明中所規定的用藥標準,醫生就必須提出充分理由,解釋他為何在衡量好處與風險後決定違反標準。
在為郭吉祥看診期間,洪永元曾經同時配給他多種含有安眠成分的二氮平類(Benzodiazepines)藥物,以及同時讓他服用二氮平類藥物與鴉片類止痛藥(opioid analgesics),他這麼做不符合醫療標準。三司指出,同時混合配給這些藥物給病人,可能導致病人出現中樞神經系統抑鬱、呼吸放緩等問題,甚至可能導致死亡。即使郭吉祥的病情複雜,也不能成為如此冒險用藥的理由。
所配藥物分量幾乎接近“可致死範圍”
另外,在為郭吉祥配給治療抑鬱症的米氮平(Mirtazapine)與唑吡坦(Zolpidem)藥物時,洪永元也開出比規定標準更高的分量。三司指出,就如洪永元自己承認,他所配的藥物分量幾乎接近“可致死範圍”(killing range)。
三司認為,洪永元清楚知道自己所應遵守的配藥標準與條例,卻選擇不遵守標準,但又無法為選擇給予充分理由,為此三司裁定他的行為構成違反醫生專業操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