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億元洗錢案被告王德海 料6月13日認罪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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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億元洗錢案被告王德海有意在下個月13日認罪,料是第八名認罪的被告。
被告王德海(35歲,塞浦路斯籍)的案件星期四(5月16日)早上在國家法院進行審前會議後,刑事案件入稟和管理系統(ICMS)更新資料,顯示王德海的案件展期至6月13日過堂,讓他認罪。
王德海共面對兩項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法案(沒收利益)的控狀,指他持有229萬9950元現金,全額或部分是非法線上賭博贓款。
另外,他也涉嫌在2019年11月29日以2300萬元購買The Marq公寓11樓單位,這些錢部分來自在菲律賓經營的非法線上賭博贓款。
早前的庭訊揭露,王德海被起獲的資產總值約5106萬9000元,包括在他與妻子名下約2150萬元的銀行户頭存款、價值約2300萬元的房地產、現金、加密貨幣和轎車等。
延伸閲讀
[30億元洗錢案被告王水明 判監13個月又六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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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目前已有六名被告被治罪。蘇文強(32歲)和王寶森(32歲)早前被判坐牢13個月,兩人已在本地服刑完畢,在5月6日遣返柬埔寨,並禁止入境;蘇寶林(42歲)和蘇海金(41歲)被判監14個月,張瑞金(45歲)則被判坐牢15個月。
王水明(43歲)在星期二(14日)被判入獄13個月又六週。另一名被告陳清遠(34歲)的案件展期至5月23日讓他認罪,其餘兩人的案件仍在審前會議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