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原副司令員焦小平被控受賄6743萬餘元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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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原副司令員焦小平受賄案一審開庭,焦小平被控受賄6743萬餘元(人民幣,下同,約1280萬新元)。
據中國央視新聞客户端消息,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星期五(5月17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原黨委常委、副司令員焦小平受賄一案。
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五分院起訴指控,2000年至2022年,焦小平利用擔任財政部辦公廳部長辦公室副處長級秘書,財政部國際司資金統計處正處長級幹部,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主任,財政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中心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多家單位和個人在獲批清潔發展委託貸款、入選PPP中心專家庫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6743萬餘元,其中5491萬餘元未實際獲得。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焦小平的刑事責任。
焦小平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將擇期宣判。
公開資料顯示,焦小平1966年7月生,高級經濟師。1989年起,焦小平在中國財政部預算司、國家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辦公室、世界銀行司、辦公廳、國際司等司局工作,後任財政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中心(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管理中心(財政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中心)黨委書記、主任。
焦小平2022年6月調任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常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副司令員、中國新建集團公司副總經理。2023年2月被官宣落馬,同年7月被“雙開”(開除中共黨籍和公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