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生態保護補償條例6月1日起實施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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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家發展改革委黨組成員郭蘭峯在政策例行吹風會上介紹,中國《生態保護補償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6月1日起實施。
據中國網消息,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星期五(5月17日)舉行政策例行吹風會,郭蘭峯在會上介紹《條例》情況時説,《條例》以補償為紐帶、以激勵為手段,搭建起生態受益者和保護者之間的利益分享機制,讓當地老百姓保護生態有益可得,激發全社會呵護生態環境的內生動力,將保護生態環境轉化為全體人民的共同行動。
針對中國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從20世紀初起步,經過多年的探索和實踐,這次出台《條例》對於完善和健全生態保護機制有哪些作用和貢獻的提問,郭蘭峯説,《條例》有利於推動改善生態環境、推進區域間合作、推動生態保護主體的正向激勵。
他指出,此前相關部門密集出台的一系列生態保護補償政策措施效力不足,新出台的《條例》更具穩定性,能夠讓參與生態保護主體的預期穩定下來。《條例》還探索形成了“成本共擔、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流域治理新格局,有利於提升各地區的主體功能,促進經濟、社會公共服務等其他方面的合作,完善和健全對重點區域和保護主體的長效補償機制。
中國國家發展改革委地區振興司負責人王心同在吹風會上介紹《條例》出台後,中國各領域生態保護補償的投入情況有何變化時説,《條例》的出台從立法層面進一步明確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投入責任,提出了引導社會主體參與的方式。
王心同説,在穩定中央財政投入方面,《條例》在現有的分類補償方式基礎上,明確了國家加大補償資金投入力度,逐步擴大補償實施範圍,合理提高補償標準。
他介紹,在鼓勵地方政府加大投入方面,《條例》明確了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區實際建立分類補償機制,加大生態保護投入力度。在調動社會主體參與積極性方面,《條例》提出了社會主體參與生態保護補償的多種方式,包括建立健全碳排放權等交易機制,推動交易市場建設;發展生態產業,建立可持續的發展惠益分享機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