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外交公務郵袋私寄名錶 外交部司長判監一週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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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外交郵袋用於私人用途,協助女友人從中國寄送名貴手錶回新加坡,罪行揭發後還謊稱物品屬於他父親,外交部司長被判入獄一週,他有意針對刑罰上訴。
被告胡鑫權(45歲)案發時是外交部一名司長。他共面對三項罪名,早前承認一項向公務員提供虛假信息罪,其餘兩項欺詐罪交由法官星期一(5月20日)下判時納入考量。
國家法院法官莎米拉詩裏巴蒂下判時説,被告濫用外交郵袋的行為可能對外交部的聲譽造成損害,若沒有任何補救,也可能會影響新加坡在國際關係中的信任,並讓外交部陷入尷尬的境地。
由於罪行有可能嚴重損害對公共服務和外交部的誠信,法官認為起阻嚇作用是主要的判刑考量,因此判被告坐牢一週。
被告面判後,通過律師表示有意針對刑罰提出上訴。
延伸閲讀
[用外交郵袋協助友人寄送名錶 外交部司長認罪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4_27_678811)
[涉用外交郵袋寄私人物品 外交部司長被控
](https://www.bdggg.com/2023/zaobao/news_2023_11_24_648251)
《聯合早報》報道,被告於2023年11月23日被控上庭時,已不在外交部司長名單上。根據不丹外交部官網在2022年5月發出的文告,被告當時是新加坡外交部南亞和撒哈拉以南非洲司司長。
案情顯示,被告在2023年1月12日找上駐中國北京的一名外交部同事,謊稱他的中國外交官朋友的父母要拿東西給他,希望同事能幫忙用外交郵袋把物品從中國帶回新加坡。同事答應幫忙。
實際上,被告是想要私下幫助一名中國籍女友人姜思(譯音)運輸名貴手錶,友人並非外交官。
同月17日,同事從中國飛回新加坡時,攜帶了裝有21只名貴手錶、一枚戒指和七本兒童書籍的外交郵袋。同事對外交郵袋內的物品並不知情。
在過安檢時,移民與關卡局人員發現外交郵袋內有手錶,隨後通知警方。外交部之後也接獲通知,一名副常任秘書於19日早上要被告對這起事件作出解釋。
被告擔心自己的前程受影響,決定謊稱手錶是父親的,認為上司會因此對他寬容,並將計劃告知父親。同一天傍晚,被告發電郵給副常任秘書,謊稱手錶是父親的,也稱是父親要求他協助將手錶帶回新加坡。
貪污調查局接過此案展開調查,被告起初也向調查人員謊稱手錶屬於父親,但隔天(20日)早上承認罪行。
外交部發言人早前答覆《聯合早報》詢問時説,外交部要求所有員工堅守最高行為準則。在調查期間,被告一直放無薪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