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食品公司逾17萬元肉類產品轉賣 送貨司機監30個月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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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公司送貨司機與倉庫主管串謀,在七個月內偷取僱主價值約17萬元的肉類食品,再以低價轉售給客户,被判坐牢30個月。
馬來西亞籍被告西瓦姆(42歲)星期一(5月20日)在國家法院承認一項監守自盜的控狀。
根據案情,被告案發時是CS Foods食品供應商的一名送貨司機,同謀是倉庫主管尼山(27歲,馬來西亞籍)。後者平時負責監察並安排貨流,其中包括針對工人所應運送的貨物數量予以指示。
2021年5月,被告趁送貨之便與客户GV Meat Distributor的員工交談。後者詢問被告有沒有額外且價格更便宜的肉類出售,並表示可以直接付款給被告。
被告於是通知尼山,稱有客户願意直接用現金向他們購買肉類。兩人狼狽為奸,決定偷取僱主的肉類產品,直接賣給該名客户後分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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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會先向客户公司的員工瞭解對方所要購買的數量,再轉告尼山。尼山則會指示工人把客户原本要向僱主購買的產品,連同“額外”的貨物一併裝上羅釐,由被告運送到客户公司,並收取貨款。
2022年1月4日至7月15日期間, 被告34次接受客户的訂單,偷取倉庫總值約17萬零59元的肉類產品,並偷偷轉售給客户。至於被告以什麼價格轉售這些“額外”的肉類產品,法庭文件沒有説明。
控方指出,被告偷取的貨物價值不少,他在長達七個月的時間裏犯案,而且沒有作出賠償,建議法官判他坐牢32個月至38個月。
被告的代表律師求情時説,被告過去兩年生活十分困難,因為沒錢付房租,有時甚至須要睡在巴士站或組屋樓下。被告是初犯,如今也已感到後悔,懇請法官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