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院女老闆逼良為娼 判監18個月和罰款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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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院女老闆騙中國籍女子來新當美容師,卻要求對方提供性服務,還以取消工作準證威脅對方就範。為避免非法經營妓院的勾當被當局發現,還找來新加坡男子註冊為公司董事。
被告王慧茹(46歲)共面對19項牴觸婦女憲章和一項妨礙警員調查的控狀,她星期五(5月24日)承認其中七項,法官將餘項納入考量後,判她坐牢18個月,以及罰款7950元。
案情顯示,被告與同夥許永財(36歲)共同經營三家位於加富路、狄生路上段和茂德路的美容院,但實際上經營着妓院生意。
2021年1月至9月,三名介於32歲至40歲的中國籍女子,通過微信或中介找工作,被告告訴女子可以幫忙取得兩年的工作準證,在新加坡當美容師,但實際上得提供性服務。
被告向三人收取約5100元的費用,包括定金、廣告費和住宿費等,安排她們在美容院賣淫。被告也為每項性服務明碼標價,價位介於110元至160元,每次從中抽取五六十元的利潤,由許永財負責收取。許永財也負責通過微信接洽顧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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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名受害人在2021年3月16日至5月18日期間,每天至少接待五名顧客,被告和許永財至少分別從中獲取6900元和5400元利潤。
2021年4月,被告與兩名朋友鍾婷(42歲,中國籍)和何玉晴(51歲)想開設一家美容院,後來卻改變主意,決定經營色情按摩院。為確保不被牽連,三人找來一名72歲本地男子註冊為公司董事,每個月支付男子800元。被告、何玉晴和男子各擁有公司三成股份,鍾婷則擁有一成。
2021年12月,一名中介介紹另一名35歲受害人到新加坡工作當美容師,稱可賺取5萬元至6萬元人民幣(約9300新元至1萬1200新元)的薪酬。受害人同意來新工作,並給中介2萬元人民幣(約3700新元)申請兩年的工作準證。
豈料,受害人在2022年1月到馬裏士他路一帶的按摩院上班時,被告和何玉晴卻告知她必須為顧客提供性服務,還得支付1000元定金,以及每個月1500元的費用。
受害人最初不願就範,但被告和鍾婷不斷説服受害者,叫她“不要浪費時間”,否則就取消工作準證。無奈妥協的受害人在2022年1月底至3月31日期間,服務了約130名顧客,將6500元左右的佣金交給被告等人。
期間,也有另一名遭遇類似的受害人被安排在按摩院賣淫。被告嚴格管控這兩人,包括要她們在開始和結束服務顧客時報告、不能離開住處太久等。
被告也在按摩院外安裝電眼,指示受害人讓顧客進門之前,查看電眼確保沒有執法人員;她也指示受害人若被警方逮捕,不能供出提供性服務、得謊稱老闆是男性,以及刪除對話記錄等。
另外,被告等人指示受害人把保險套藏在乳液的瓶子或化妝箱,並把使用過的保險套剪碎丟入馬桶,以防警方突擊。
辭職卻遭威脅毆打 受害人向警局報案
2022年3月底,受害人找到一份售貨員的工作想辭職,希望公司將她的工作準證轉到新公司,卻遭到鍾婷和何玉晴的質問和毆打。
受害人的同事最後付了200元給何玉晴,對方才把她的準證轉給新僱主,但何玉晴之後仍通過微信威脅和辱罵受害人。受害人忍無可忍,向警局報案。
鍾婷早前已被判坐牢七個月,以及罰款950元。其他兩人的案件仍在審理中。(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