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與加納籤執行協定 開啓國際碳信用合作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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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簽署第二個執行協定,預計不久後將啓動與非洲國家加納的碳信用交易,到時兩國可藉此幫助彼此實現温室氣體減排目標。
主管貿易關係的永續發展與環境部長傅海燕,與加納(Ghana)環境、科技與創新部長海福德(Ophelia Hayford),星期一(5月27日)線上簽署了這項執行協定(Implementation Agreement)。
這是新加坡的第二個執行協定,首個協定在去年12月與巴布亞新幾內亞(Papua New Guinea)簽署。
國家氣候變化秘書處、貿工部和永續部,星期一發布聯合文告説,根據協定,出售碳信用所得的收益,有5%會用來協助加納落實應對氣候變化的措施,如抗熱和海岸防護。
為進一步幫助全球減排,我國也承諾把在協定下生成的碳信用,撥出2%來抵消全球碳排放。也就是説,碳信用項目開發商不得出售,或拿這些碳信用做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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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繳付碳税的本地企業,也可購買在執行協定下發出的碳信用,來抵消最多5%的碳排量。
碳信用來自能夠降低碳排量的項目,如重新造林、保護濕地和發展再生能源等,購買一個單位的碳信用,相等於減少或移除一公噸温室氣體。
合作將推動兩國達成氣候目標 為相關項目開啓融資途徑
接下來,新加坡和加納將開始批准程序,並落實執行協定。這項協定根據《巴黎協議》第六條,為新加坡和加納之間碳信用額的生成和國際轉讓,制定了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框架和程序。
這項合作將推動兩國達成氣候目標,為有益的氣候緩解項目開啓融資途徑。協定下授權的碳信用項目將能推動可持續發展,也有利於當地社羣,包括創造就業機會、提供清潔水源、提升能源保障,以及減少環境污染。
傅海燕指出,新加坡和加納在可持續發展領域有着許多共同利益。兩國簽署執行協定,説明雙方能通過優質的碳市場,致力推進全球氣候行動。根據協定實施的碳信用項目將產生氣候效益,併為兩國的經濟帶來好處。
她説:“新加坡將繼續努力,與加納這樣理念相近的夥伴合作,共同創造機會,實現可持續的未來。”
目前為止,我國與不丹、巴拉圭和越南完成了有關執行協定的實質磋商。有超過10個國家也與我國簽署旨在落實類似執行協定的合作備忘錄或意向書,它們包括盧旺達、柬埔寨和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