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九條房產新措施 縮短非滬籍社保年限要求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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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綜合訊)上海出台九條房地產新措施並從5月28日起施行,以更好滿足居民多元化居住需求,包括進一步優化住房限購政策、支持多子女家庭合理住房需求、優化住房信貸政策等。
綜合新華社和澎湃新聞星期一(5月27日)報道,上海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市房屋管理局、市規劃資源局、市税務局等四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優化本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在購房資格方面,新政策將非滬籍居民購房所需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税年限,從連續繳納滿五年及以上縮短至三年及以上;非滬籍單身人士購房區域,擴大至外環內二手住房。
新政策也取消離異購房合併計算住房套數規定,夫妻離異後購房,不再按離異前家庭計算擁有住房套數。
新政策允許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包括上海市户籍和非户籍居民家庭,在執行現有住房限購政策基礎上,可再購買一套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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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政策下,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調整為不低於相應期限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減45個基點;調整後,五年期以上房貸利率下限目前為3.5%。
此外,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20%,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35%。
新政策對購買首套住房的職工,個人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調整至8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14.90萬新元),家庭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調整至1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