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僱主出國偷2萬元名牌貨變賣 女傭判監10個月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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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傭趁僱主夫妻出國時偷走總價值2萬7225元的名牌包包、戒指等變賣套現,拿到錢後用一部分來償還拖欠僱主的債務,被判坐牢10個月。
印度尼西亞籍被告阿瑪娜(33歲)星期二(5月28日)承認一項偷竊控狀。
案情披露,女僱主(33歲)來自香港,事發時,被告已為她工作了大約一年半。女僱主與丈夫,以及被告一同住在德普路第105A座組屋。
被告的職責包括打掃、煮飯、做家務和照顧僱主的貓,僱主因此把鑰匙都交託給被告。
今年3月21日至28日之間,僱主夫妻出國,由於被告當時缺錢,於是就開始動歪腦筋,決定趁機偷走僱主的財物變賣套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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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前後五次偷走主人房裏的三個名牌香奈兒包包,也從客廳偷走兩枚戒指,並從儲藏室偷走兩雙香奈兒鞋子。
這些財物總價值2萬7225元。被告之後拿去二手奢侈品店變賣,獲利7475元。
被告將其中的3370元寄回印尼給家人,並用330元支付了一條金鍊的分期付款,還在29日當天將2990元用來償還之前拖欠僱主的債務。
僱主夫妻在3月29日晚上回到家,次日發現三個香奈兒包包不見,便馬上報警。僱主也在之後發現戒指與鞋子不見了。
被告很快就向警方承認她偷了財物並變賣,警方在30日逮捕她。
被告的户頭如今只剩98元,她無法解釋其餘687元的去向。警方事發後起獲了被告偷走的財物,但被告還未對奢侈品店作出賠償。
被告在庭上通過視訊求情説,母親病重,如今她還未與母親通話,只發過一條信息,希望法官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