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 新加坡車輛入境馬國須申請VEP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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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交通部長陸兆福宣佈,10月1日起,所有從新加坡入境馬國的外國車輛,都必須申請外國車輛入境準證(Vehicle Entry Permit,簡稱VEP)。
陸兆福星期二(5月28日)召開記者會説,這項措施將在柔佛的兩個關卡執行,即蘇丹依斯干達大廈(新山關卡)及蘇丹阿布峇卡大廈(新馬第二通道關卡)。
若外國車輛在入境馬國前未申請VEP,將牴觸《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2000令吉(約575新元)的罰款,或監禁最長六個月。
陸兆福説,陸路交通局也有權禁止任何未持有VEP的外國車輛入境馬國,未解決罰款的車輛也將被禁止出境。
他指出,政府原定在2019年落實這項措施,但由於當時面臨系統與技術未完善等問題,加上冠病疫情暴發,因此延遲至今才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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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呼籲外國車主在新措施開跑之前,把握時間申請及激活“外國入境車輛無線射頻識別標籤”(VEP-RFID),以免在入境馬國時面臨困難。
外國車主可在馬國陸交局網站註冊及申請無線射頻識別標籤,費用為10令吉,有效期則為五年。
陸兆福指出,目前只有7萬輛新加坡註冊的汽車申請及激活了無線射頻識別標籤;超過20萬輛新加坡註冊汽車已提出申請,但仍未安裝及激活無線射頻識別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