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擾亂課堂秩序時播放國歌 港一中學師生被輔導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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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一所中學去年發生師生不尊重中國國歌事件後,據報校方已對涉事師生作出輔導和教育。
綜合香港電台和《星島日報》報道,最近多個社交平台流傳香港博愛醫院歷屆總理聯誼會梁省德中學的學生,在上課期間擾亂課堂秩序的影片。
時長約兩分鐘的影片顯示,穿着體育服的女學生在上課期間,手持水壺向正在授課的女教師單膝下跪;教師要求該名女學生“離開,不要再玩”、“不要再噴水”,引來同學訕笑;隨後,有人播放國歌,女學生則開始踢桌子、站上桌子後躍下等。
博愛醫院歷屆總理聯誼會梁省德中學證實,有關影片涉及該校的課堂秩序。校方説,事發於去年10月底,事後即時展開調查,並按校本機制跟進涉事學生行為以及老師的上課情況,作出適當的輔導及教育工作。
報道稱,香港教育局在得知事件後,已即時向學校瞭解情況,同時責成校方嚴肅處理及提交詳細報告。
教育局發言人説,《國歌條例》就在香港奏唱國歌、保護國歌以及推廣國歌訂定條文,國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象徵和標誌,一切個人和組織都應當尊重國歌,維護國歌的尊嚴,並在適當的場合奏唱國歌。
發言人強調,《國歌條例》及《國旗及國徽(修訂)條例》對升國旗儀式和奏唱國歌當守的禮儀有明確的規定。學校應教育學生有關禮儀,例如應當肅立和舉止莊重,如有學生做出不尊重國歌的行為,學校應立即跟進。
根據香港《國歌條例》,奏唱國歌時,現場的人須保持肅立和舉止莊重,並無不尊重國歌的行為;條例還規定,任何人如公開及故意以任何方式侮辱國歌,即屬犯罪,最高可罰款5萬港元(約8628新元)及判處三年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