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基本法23條後首例 六人涉煽動意圖罪被捕 | 聯合早報
zaobao
(香港綜合訊)六四事件35週年即將來臨,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首次引用《基本法》23條逮捕六人,指他們利用某個將至的“敏感日子”,持續在社交平台發佈具煽動意圖的帖文。
綜合《明報》與網媒“香港01”報道,香港警務處國安處星期二(5月28日)在全港多區拘捕了五女一男,被捕人士年齡介於37歲至65歲,包括正在還押中的香港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
警方指,被捕人士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即俗稱的基本法23條)下第24條 “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其中,一名正在還押中的女子透過另外五人,從今年4月開始以匿名方式在一社交平台專頁,利用“某個將至的敏感日子”,持續發佈具煽動意圖的帖文,意圖煽動網民在較後期間組織或參與非法活動。
涉案的臉書社交媒體專頁為“小彤羣抽會”,這一專頁與鄒幸彤有關,自4月30日起,該賬號每天發佈與六四事件相關的貼文。此次被捕人員還包括鄒幸彤母親、香港前支聯會常委劉家儀、前區議員陳劍琴等。
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星期二會見媒體時説,被捕人士並非簡單批評政府,而是透過發佈煽動性言辭,借敏感日子,希望煽動市民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延伸閲讀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已禁傳播虛假陳述 港府不會就假新聞立法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4_24_678104)
[23條立法、雙普選都是憲制責任? 林定國:有優先次序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3_24_672043)
他稱,客觀批評政府完全沒有問題,《基本法》23條生效之後,對香港民眾的各項自由沒有影響。
當被問及敏感日子是否指6月4日時,鄧炳強説,日子本身並不重要,而是有人利用日子,煽動人們憎恨香港政府、中央政府以至司法機構。
香港《基本法》23條今年3月實施,根據條例,煽動意圖罪最高可判刑罰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