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發布未成年人網遊退費標準 劃分監護人與網遊方擔責比例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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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發布首個未成年人遊戲退費標準,針對未成年人遊戲消費退費糾紛,明確劃分了網絡遊戲服務提供者、監護人等責任方的擔責比例。
中國互聯網協會星期二(5月28日)發佈《未成年人網絡遊戲服務消費管理要求(徵求意見稿)》團體標準,明確在未成年人遊戲消費退費的糾紛中,網遊服務提供者、監護人等應當根據各自過錯情況分別承擔相應責任。
意見稿説,用户以未成年人監護人身份發起投訴或申請退費後,網遊方應核驗其身份,符合退費標準後,網遊方、未成年人及監護人應按照法律有關“無效合同”的規定,將各自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予以返還。
對於返還方式,意見稿明確,已消耗或使用的增值服務等不能返還或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減扣;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經濟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根據各自的過錯情況承擔相應責任。
意見稿也劃分網遊方、監護人等責任方的擔責比例,並提供相應參考場景。
延伸閲讀
[下午察:中國網遊再被盯上?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3_08_668895)
意見稿表明,網遊方若沒有按照規定接入統一實名認證、沒有對未成年人實名的用户進行限充,將承擔100%責任;監護人多次破壞防沉迷成果的,如主動幫助未成年人人臉識別、放任未成年人長期消費等將承擔100%責任。
意見稿還提到,若網遊方已依法配置防沉迷措施,但監護人幫助未成年人繞過防沉迷限制等,網遊方根據相關消費過程中防沉迷措施的有效性等承擔責任,建議一般責任比例為30%至70%,監護人承擔剩餘責任。
《中國青年報》報道指出,這是中國遊戲行業首個完整的消費管理規範,適用於指導網遊方、調解機構等組織開展未成年人網絡遊戲服務消費管理及調解,也可為相關部門、司法機關提供參考。
中國官方去年12月曾發佈文件,限制玩家在網絡遊戲中的花錢比例,但引起遊戲圈巨震和輿論強烈抨擊,迫使官方撤回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