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男生烈日罰站三小時中暑成殘疾 家屬告涉案教師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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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一個五年級男學生被教師強迫在烈日下罰站近三個小時,結果因為中暑導致神經系統受損,成為殘疾人士。
《詩華日報》報道,男生的母親莫嘉哈娜(35歲)説,兒子目前因中暑導致神經系統受損,無法在普通學校上學,必須送到特殊學校。她説,安邦醫院給予家屬一封轉介信,以對其兒子進行殘疾人士評估。
莫嘉哈娜星期三(5月29日)在丈夫蘇雷斯(40歲)、代表律師迪尼斯,以及馬新員工特工隊主席達亞蘭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時説:“看到孩子如今的狀況,我非常難過,他不再正常。過去他經常和兄弟姐妹玩耍,但現在他經常躲起來自言自語。”
迪尼斯説,他將代表其當事人對所有涉案人士提出民事訴訟。他説:“這起事件給受害者的父母帶來巨大壓力,尤其是懷孕三個月的莫嘉哈娜。他們現在不得不接受,他們的兒子永遠無法過上正常生活的事實。除了民事訴訟外,我們希望涉案教師被控上庭,(若定罪)接受適當的刑罰。”
此外,達亞蘭指出,當局對此事展開的調查,以及學校所採取的行動讓他們感到不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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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亦質疑,校方更因該名男學生在5月2日至23日缺課,向家長髮出三封警告信。他説:“他們並沒與男孩的父母討論過男孩被迫在烈日下罰站的問題。”
根據媒體報道,該名男孩於4月30日在上午10時至12時50分,烈日下罰站,隨後緊急送往醫院就醫。
《南洋商報》報道,莫嘉哈娜説,她的11歲兒子是因為向教師投訴遭同學拋擲水瓶才會受罰,事發當日,她已前往警局報案。
達亞蘭指出,他已就本案的查案速度緩慢問題向武吉阿曼警方提出投訴,他也不滿懲罰男童的教師沒有被逮捕調查。
迪尼斯説:“一般的案件可在一週內提控上庭,但這個案子很簡單,迄今已發生近一個月了,當局在做什麼?”
據報道,安邦再也警區主任莫哈末阿佔依斯邁在上星期六(25日)指出,男童是經醫護人員診斷後證實中暑。隨後,警方已將調查文件移交副檢察司辦公室,以採取更進一步的行動。
他指出,警方是援引兒童法令查案,男童是與另外三名學生一起受到一名37歲教師的懲罰,才會因曝曬中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