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國際社會須協力推進以巴兩國方案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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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大會於5月10日召開的緊急特別會議全體會議上,以143票贊成、九票反對、25票棄權通過了一項決議,決定巴勒斯坦國應被接納為聯合國會員國,並“建議安全理事會重新積極審議此事”。新加坡對決議草案投了贊成票,外交部長維文醫生也對此作出了特別解釋。
新加坡一路來支持所謂的兩國方案,支持巴勒斯坦人建國,並與以色列共存,但迄今還未承認巴勒斯坦國,而是遵從兩國方案必須通過以巴雙方談判達致共識的普遍立場。在聯合國大會投票贊成巴勒斯坦入聯,等於承認巴國的事實存在。這難免引起質疑,為什麼不直接正式承認巴勒斯坦國?因此,詳細解釋新加坡的立場是必要的。
這個解釋其實並未乖離一貫立場,即新加坡支持通過談判達致兩國方案。上述聯大特別會議的召開,是因為美國在4月間在聯合國安全理事會上,又一次一票否決了巴勒斯坦提出成為聯合國正式會員國的申請,雖然有12個安理會成員國投下贊成票。聯大特別會議只能通過決議籲請安理會重新考慮,但一般預料美國仍會行使否決權;目前立場極右的以色列政府對兩國方案更是斷然拒絕。
儘管兩國方案目前看來無望,但這似乎又是迄今為止獲得最多支持的方案。問題的關鍵是支持只停留在口頭上,而缺乏實際的行動。國際社會如果任由兩國方案像過去數十年來一樣自生自滅,落實的那一天必然遙遙無期,而加沙和約旦河西岸巴勒斯坦人的苦難,以及幾百萬難民好幾代人在異鄉顛沛流離的巴勒斯坦悲劇,也難有終止的一天。
早在1947年,聯合國大會的181號決議將巴勒斯坦分為阿拉伯人和猶太人兩國。但打從一開始這個安排就沒有被巴人以及阿拉伯世界接受,結果是雙方一直武力相向。每一次的武力衝突和戰爭都以猶太人獲得勝利結束,在這個過程中,以色列佔領了越來越多的土地,甚至在佔領區不斷興建移殖區,施行隔離政策,使以巴問題日趨複雜。
1967年聯合國安理會242號決議要求以色列軍隊撤出在六日戰爭中所佔領的阿拉伯土地,1973年安理會338號決議再要求實施242號決議。其後一個又一個決議都談到兩國方案,但都淪為空談。這無疑是對國際法的一大諷刺。
1993年時任以色列總理拉賓和巴勒斯坦解放組織主席阿拉法達致奧斯陸協議,那應該是兩國方案踏出艱難第一步的一大機緣,但拉賓不幸於1995年遇刺身亡。由協議產生的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並無法有效掌控西岸和加沙,加沙後來由贏得選舉的哈馬斯統治,進一步削弱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的合法性。此後30年,巴勒斯坦問題便一直處於無解狀態。
隨着加沙戰事的發展和國際輿論的逐漸改變,包括聯合國國際法院下令以色列立即停止攻打拉法;荷蘭海牙國際刑事法院(ICC)首席檢察官卡里姆·汗5月20日宣佈,他正向ICC申請對以色列總理內坦亞胡和國防部長加蘭特,以及三名哈馬斯領導人發出逮捕令;歐洲三國西班牙、愛爾蘭和挪威宣佈在5月28日正式承認巴勒斯坦國,以及美歐等地相繼爆發支持巴勒斯坦的示威,以色列在國際上越來越孤立,間接也打擊了美國的國際信譽。
國際社會必須堅持不懈,藉助形勢新發展,協力重推兩國方案,基於反對恐怖主義和對人道主義的踐踏的立場,止戰促談,並像新加坡一樣,以實際行動幫助巴勒斯坦建立執政能力。必須説,巴勒斯坦問題複雜多端,背後各種勢力盤根錯節,各有各的算盤。目前聯合國193個成員國中,已有140多個支持巴勒斯坦國入聯,如果大家都能口惠實至,應該能有所作為。當然,另一個關鍵要看巴勒斯坦人本身能否找到自強團結之道,否則就真可能淪為中東棄兒,無法扭轉民族悲慘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