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違規過馬路15歲少年 57歲男駕駛認罪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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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男駕駛沒注意路況,撞飛過馬路的15歲少年,導致少年頭部受重傷過世。男駕駛承認疏忽駕駛導致他人身亡,案展6月27日下判。
被告陳裕星(譯音,57歲)星期四(5月30日)在國家法院認罪後,通過代表律師指出他感到十分內疚,並想要向死者的家屬表示慰問。
這起致命車禍發生在2020年10月27日晚上10時30分,地點是朝惹蘭紅山方向的女皇大道、新加坡石油公司(SPC)油站前的交通燈處。受害人是15歲的黃俊勇,他事後被送院搶救,但因傷勢過重,事發次日過世。
被告陳裕星星期四(5月30日)在國家法院承認一項疏忽駕駛導致他人身亡罪。(海峽時報)
根據案情,被告在事發前正駛往惹蘭奇蘭巴叻(Jalan Kilang Barat)方向,準備去接女兒下班。 該路段有三條車道,被告當時行駛在中間車道。
經過事發地點的交通燈時,被告卻沒有注意路況,沒留意到黃俊勇在行人紅燈亮起時從左邊違規過馬路。根據庭上播放的行車記錄器畫面,被告剎車不及,將黃俊勇撞飛到最左邊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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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上披露,被告案發時估計正以每小時64至79公里的時速行駛,而該路段的最高行車限速是每小時60公里。
根據目擊者形容,黃俊勇當時彎着身子躺在馬路上,頭部不斷流血。
事發後,被告汽車的左側車頭和擋風玻璃受損。(取自法庭文件)
被告事後停下汽車,並下車給予援助。黃俊勇隨即被送往醫院急救,在搶救過程中,醫生為黃俊勇進行三次心臟復甦。不過,在黃俊勇第四次心臟驟停後,院方考慮到後者可能會永久處在植物人狀態,決定放棄進一步搶救。
黃俊勇在28日凌晨3時13分離世,致命傷是頭部受傷。
控方:被告超速行駛 沒注意路況
控方指出,被告超速行駛,沒注意路況導致黃俊勇身亡。雖然黃俊勇違規過馬路,但被告超速與前者亂過馬路無關。此外,被告也有未謹慎駕駛和超速的前科,促請法官判被告坐牢兩個月至四個月,及吊銷各級駕照八年。
代表律師為被告求情時則稱,這起車禍讓被告受到了極大的創傷,他對事故耿耿於懷,目前也在接受治療,懇求法官判罰款就好。律師也説,被告事後感到十分內疚,也想向黃俊勇家屬表示慰問。
法官指出需要時間斟酌刑罰,案展至6月27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