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監管機構調查光大證券等六家金融公司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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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監管機構對光大證券、中金公司等六家金融公司啓動自律調查,原因是這些債券承銷商涉嫌違反中國政府化解地方債務風險的部署。
綜合每日經濟新聞、《21世紀經濟報道》和彭博社等報道,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星期三(5月29日)晚間宣佈,對青白江國投、中金公司、中金財富、建信信託、長春城投、光大證券啓動自律調查。
這六家金融公司所涉事情不一,青白江國投、中金公司、中金財富、建信信託被查是因為交易商協會在金融監管機構移交的線索中發現存在違規行為。長春城投、光大證券則是在債券發行工作中,未嚴格落實中央關於防範化解地方債務風險的重大部署。
根據公告,上述六家公司被要求在5月30日前提交結論明確的報告。
報道稱,所謂“關於防範化解地方債務風險的重大部署”,可能包括但不限於一攬子化債方案、壓降融資平台數量和債務規模、分類推動融資平台改革轉型等內容。
交易商協會並未透露對上述機構啓動自律調查的具體細節,但今年4月,交易商協會剛通報對六家中小金融機構涉嫌代持等違規行為啓動自律調查,因為部分中小金融機構存在涉嫌違規代持、出借債券賬户等行為。
據報道,中金公司、光大證券近期因各種事項收到過監管罰單。中金公司更在一個月內連收三張罰單,涉及合規內控、自營業務、資管業務等方面。
公開信息顯示,中金公司與青白江國投、光大證券與長春城投之間均有過業務往來。
《中國基金報》稱,今年以來,監管部門持續加強債券市場規範處置力度,至少已有10家券商因債券承銷或受託管理業務存在違規行為而受到處罰;證監會、滬深交易所發佈的債券類行政監管措施也明顯增加。
彭博社稱,雖然地方政府融資平台(LGFV)一直在給經濟增長至關重要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提供資金,卻也積累了預計約9萬億美元(12.18萬億新元)的隱性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