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思良:兒童遊樂場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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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要經常陪伴外孫女去公共場所玩耍,我就開始尋找並隨時留意,女兒住家附近和我們住家附近哪兒有遊樂場地。這項行動還有了條件反射的延伸,有時候坐地鐵,若行駛在高架路線上,我也會心有所念,注意從窗口往外觀看,各個鄰里或住宅區裏兒童遊樂場所的分佈情況及設施的簡繁程度。
長期觀察的結論是,在組屋區,不論簡繁,公共兒童遊樂場所的分佈是相當密集的,可以這麼説吧,小孩子在住家附近方圓一公里內,肯定能夠找到玩耍之所:蹺蹺板、滑梯、鞦韆以及畫好了數字格子和其它有趣圖形的場地等。比較優越的情況,像是女兒住家樓下,有兩個近距離的遊樂場,一個是給兩歲到五歲的兒童玩的,蹺蹺板、短滑梯和木馬等,另一個是給六歲到12歲兒童的,長螺旋和高直滑梯、繩索攀爬和快速旋轉椅等。現在外孫女五歲多不到六歲,她兩邊都玩,可能早熟大膽,她喜歡去的還是六歲以上的那個,看她玩得忘乎所以,我卻時常不太放心,要就近看護她,她不樂意,叫我走開。我們住家附近的情形也很周全:對面公園裏遊樂場所設施齊全,有秋千、模擬巴士以及造型複雜並附帶超高超長滑梯的組合結構等;幾百米外,更有一個噴水樂園,裏面各種噴水龍頭、大小水池和高射水槍水炮,小傢伙們泡水衝浪打水仗可起勁了,往往聽到家長們千呼萬喚,小孩子還是置若罔聞,不願回家,外孫女自然也在其列……
記得那時還是總統候選人的尚達曼在電視辯論中提出,家長在孩子小的時候應該給他們更多時間玩耍,這一點我深為贊同,而要確切落實,相關場地和硬體建設是重要環節,以我的親身觀感,這方面新加坡做得很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