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億元洗錢案 又三名被告刑滿後被驅逐出境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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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億洗錢案又有三名被告服刑完畢,分別被驅逐出境並禁止入境,這三人是蘇寶林、蘇海金和王水明。
這起在2023年8月偵破的洗錢案,涉及款項30億元,被捕的10人被控後都不得保釋,還有兩人被通緝,新加坡警察部隊已通過國際刑警組織對兩人發出紅色通緝令。
移民與關卡局星期天(6月2日)答覆《聯合早報》詢問時説,被判入獄14個月的蘇寶林(42歲)和蘇海金(41歲),在服刑完畢後,分別在5月25日和28日被驅逐至柬埔寨;而被判入獄13個月又六週的王水明(43歲)則在星期六(1日)被驅逐至日本。他們都被禁止再入境我國。
加上早前罪成被判入獄14個月的蘇文強(32歲)和王寶森(32歲),在服刑完畢後於5月6日被驅逐出境至柬埔寨,並被禁止入境後,全案已經有五人服完刑期。
在五人當中,四人被驅逐往柬埔寨,當中唯獨王水明被驅逐往日本。根據此前報道,控方在庭上説王水明持有土耳其、中國和瓦努阿圖護照,而他的妻兒同樣擁有三國護照。
延伸閲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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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億元洗錢案被告蘇劍鋒再加控兩罪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5_29_685271)
根據王水明的説辭,土耳其和瓦努阿圖護照是通過捐款得來的。王水明在調查中還承認擁有柬埔寨護照,但當局沒有起獲這本護照。他也有計劃要獲取聖基茨和尼維斯的護照。
至於王水明他為什麼會被驅逐去日本,目前不得而知。根據網上資料,土耳其護照持有者入境日本能免籤90天。
10被告中八人已被定罪 餘下兩人料近日將認罪
王水明被起獲的資產價值超過1億9900萬元,包括房產、轎車、奢侈品和現金等,當中約1億7900萬元資產在案件下判後被充公。
蘇寶林被起獲的資產價值共約1億元,包括現金、車輛、奢侈品和房地產等。扣除他所欠下的債務後剩下約7200萬元,當中約九成,即6500萬元的資產在案件下判後被充公。
蘇海金被起獲的資產價值約1億7000萬元,其中包括現金、房產和汽車等,當中95%,既1億6500萬元左右在案件下判後被充公。
餘下的五人,三名被告已被判刑正在服刑,他們分別是陳清遠(34歲)、張瑞金(45歲)和林寶英(44歲),他們刑期皆是15個月,都是目前刑期最長的被告。最後兩人,即蘇劍鋒(36歲)和王德海(35歲)的案件分別展至6月6日和7日讓他們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