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報開銷私吞同事公積金付款 人事部副總監騙公司近20萬元被判監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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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人事部副總監利用職務之便,向公司虛假申報交通與手機等開銷,並且私吞應入賬其他同事户頭的公積金付款,兩年多內失信與欺騙公司近20萬元,被判坐牢18個月又六週。
被告陳麗娜一共面對20項欺騙和一項監守自盜的控狀。她星期一(6月3日)在國家法院認罪後接受判刑。
這起案件發生在2017年5月至2019年11月之間,被告案發時在一家名為D’Perception的公司先後擔任人事部的經理與副總監。
根據案情,被告負責處理公司職員的薪水事項,並且是唯一持有公司薪水系統密碼的人。公司向來的做法是,把所有職員的薪水輸入列表並讓公司董事經理和主席籤批,而職員所領取的額外補貼如交通補貼則直接記錄在職員的薪水單上。
控狀顯示,被告從2017年5月起虛假申報交通開銷,最初所虛報的金額為1000元,之後每次所虛報的金額增加至幾千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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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2018年11月和12月,被告每個月謊報4000元的交通開銷與1500元的額外開銷,兩個月內騙取公司1萬1000元的款項。2019年1月至11月之間,被告謊報各種虛假開銷,包括交通費、有薪假期補貼和手機開銷等,11個月內騙取多達12萬餘元。另外,被告也私吞理應存入其他員工公積金户頭的支票,所失信的款項約3000餘元。
2019年11月,有職員通報公司董事經理,指被告使用公司共用電腦打印出薪水單,單子揭露被告領取薪水以外的大筆開銷補貼。公司於是開始調查被告,結果發現她監守自盜的罪行,並在隔年1月報警。被告在犯案期間一共欺騙與失信19萬5786元,至今未對公司做出任何補償。
被告求情時稱犯罪所得款項分文不剩,因為她已把這些錢用來償還父母親的醫藥費與孩子的教育費。(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