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所公開譴責前萊富士執行主席吳新華違反掛牌條例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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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紀律委員會公開譴責前萊富士(Raffles Infrastructure)執行主席兼總裁吳新華違反主板掛牌條例,包括導致萊富士披露不屬實、虛假和誤導性的銀行存款餘額和索賠與賠償。
委員會還下令禁止任何發行商(掛牌公司)任命或重新任命吳新華為董事或執行官,或兩者兼任。禁令自委員會決策理由公佈之日起(即2024年5月31日),為期三年。
上市紀律委員會已經採取它有權對吳新華施予的最高處罰,考慮到虛假陳述的嚴重性,這些虛假陳述已構成故意的市場欺詐,而且吳新華在調查期間缺乏合作。
吳新華被指違反主板掛牌條例,因為萊富士在2015年11月至2018年8月期間,在新交所網站的發佈和年報中披露的銀行存款不實、虛假和誤導。公司還曾在2015年11月至2017年11月期間宣佈收到索賠並作出賠償,但這些索賠也被發現不實、虛假和誤導。另外,該公司在2015年4月至2018年8月發佈的文告中表示,它在中國農業銀行有一個定期存款户頭,這些文告同樣不實、虛假和誤導。
此外,吳新華導致公司未能建立健全有效的內部控制系統以應對財務、運營和合規風險,違反了掛牌條例。
延伸閲讀
[三原因未能脱離觀察名單 萊富士被令停牌
](https://www.bdggg.com/2023/zaobao/news_2023_06_06_611638)
委員會還指出,吳新華未能展現掛牌公司董事應有的品格和誠信,這也違反掛牌條例。
萊富士前稱中國纖科(China Fibretech),2007年由吳新華創辦,2008年6月在新交所主板上市,當年從事紡織業當中的化纖加工和處理服務業務,上市10年後獲得注資轉型從事基礎設施投資並改名為萊富士(最初為崍佛士)。
萊富士目前股票停牌,並被列入新交所觀察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