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向人力部提交虛假申報等 30億洗錢案被告王德海加控四罪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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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在申請就業準證時向人力部提交虛假申報,還聘請沒有工作準證的外籍者為私人管家,30億元洗錢案被告王德海被加控四罪。
塞浦路斯籍的王德海(35歲)原本面對兩項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法案(沒收利益)的控狀。他星期二(6月4日)被加控四項牴觸僱傭外來人力法令的控狀,所面對的罪狀增加到六項。
新控狀顯示,2018年至2022年12月28日期間,王德海涉嫌三次與蘇永燦和Craft Digital私人有限公司董事潘成萬串謀,在申請就業準證時,謊稱自己將被聘為上述公司的品牌經理和商業顧問。
王德海也被指在2019年1月至5月期間,與妻子蘇彩凰串謀,聘請沒有工作準證的外籍者傅菊容當The Marq公寓單位的管家。傅菊容從2019年2月至2023年8月期間為他們工作。
律師:王德海有意認罪
人力部的主控官在案件過堂時説,這四項新控狀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王德海的代表律師在庭上確認當事人有意認罪,並同意這四項控狀在下判時被納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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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展星期五(7日)讓被告認罪,他將是本案最後認罪的被告。
王德海早前面對的兩項控狀指,有理由相信他持有的229萬9950元現金,全額和部分是非法線上賭博贓款;他也涉嫌使用至少部分屬於贓款的2300萬元,在本地購買The Marq公寓單位。
早前的庭訊揭露,王德海被起獲的資產總值約5106萬9000元。
據早前報道, 王德海與被警方通緝的蘇永燦(33歲,柬埔寨籍)和王火強(29歲,柬埔寨籍)是親戚關係。後兩人在我國警方2023年8月15日採取執法行動前離境,警方因此通過國際刑警組織對他們發出紅色通緝令。
至於此案的其他被告,蘇文強(32歲)和王寶森(32歲)被判坐牢13個月,服刑完畢後在5月6日被驅逐至柬埔寨;蘇寶林(42歲)和蘇海金(41歲)被判入獄14個月,服刑後分別在5月25日和28日被驅逐至柬埔寨;王水明(43歲)被判坐牢13個月又六週,他服刑後在6月1日被驅逐至日本。上述五人都被禁止再入境我國。
此案至今被判刑期最長的是張瑞金(45歲)、陳清遠(34歲)和林寶英(44歲),皆判監15個月。另一被告蘇劍鋒(36歲)的案子展至星期四(6日)讓他認罪。(部分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