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官方通報女企業家被訓誡原因:僱人偷拍恐嚇向政府施壓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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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企業家馬藝珈伊據報討債未果反被控尋釁滋事罪後,官方星期四(6月6日)通報,為向地方政府施壓以實現訴求,馬藝珈伊僱人尾隨偷拍,並郵寄有威脅性質的信件,因而被訓誡。
馬藝珈伊為貴州一名女民營企業家,據報為黔西的六盤水市承建10個政府項目後,被拖欠工程款高達2億2000萬元(人民幣,下同,4200萬新元),討債未果反被控尋釁滋事罪並被捕,引發輿論質疑地方政府“以刑化債”。
面對輿論壓力,貴州官方2月28日通報已成立調查組審查案件,承諾對侵害民營企業家利益行為嚴肅追責問責。
貴州省聯合調查組6月6日在“貴州發佈”微信公眾號通報,中共貴州省委成立了由省人民檢察院牽頭、省有關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進行全面調查。
通報稱,因馬某某伊與六盤水市水城區項目業主方存在債務糾紛,為向區政府施壓以實現訴求,2022年10月至11月,2023年9月至10月,經代理律師唐某、代理人侯某濤先後提議並商馬某某伊同意,僱傭耿某東、方某兵等人採取蹲守、尾隨、偷拍偷錄、GPS定位器跟蹤等手段,實施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並郵寄帶有威脅性質信件等行為,侵犯了公民個人隱私和生活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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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續稱,馬某某伊、唐某、侯某濤、耿某東、方某兵五人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但考慮到其犯罪情節輕微,到案後均認罪悔罪,可不予刑罰處罰,決定對五人作相對不起訴處理。
調查組也説,馬某某伊、侯某濤、唐某夥同屈某東等10人實施尋釁滋事等擾亂社會管理秩序的違法行為,情節顯著輕微,可不以犯罪論處,決定對屈某東等10人作法定不起訴處理。
檢察機關6月6日向上述人員公開宣佈了不起訴處理決定,並對馬某某伊、唐某、侯某濤、耿某東、方某兵等五人進行了訓誡,對屈某東等10人進行了批評教育。通報稱,上述人員均表示悔罪悔過。
聯合調查組也委託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對涉案相關債權債務情況進行了專項審核。通報稱,馬某某伊承建的10個項目中,已經法院審判、仲裁裁決確認或者雙方達成一致的有七個項目,應付工程款11877.45萬元,項目業主方於案發前已支付8821.1萬元,欠付的3056.35萬元已於2024年5月17日支付完畢。
至於另外三個停建未完工項目,調查組通報,因項目管理混亂,項目所完成工程量短期難以準確核算,項目業主方已於案發前支付工程款5549.34萬元,相關糾紛仍處在民事訴訟程序依法審理之中。
聯合調查組説,貴州將大力加強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大力推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依法平等保護各類經營主體的合法權益,依法打擊侵害各類經營主體合法權益的行為,更好運用法治力量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