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讓五歲女童坐好把她踢傷 幼兒園女教師被停職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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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讓五歲女童端坐踢傷其小腿,幼兒園女教師被令停職後辭職,新加坡警察部隊仍在調查這起事件。
《海峽時報》報道,一名家長申訴五歲女兒遭女教師不當對待。女教師為了讓女童坐好,踢了她的右小腿外側,造成淤青。
根據兒童與青少年法令,若受害者是年齡低於18歲的兒童與青少年,媒體不準報道任何可能泄露他們身份的信息,包括家長和學校名稱。
幼兒培育署發言人答覆《聯合早報》詢問時説,這起事件發生在4月2日,女童就讀的幼兒園和家長隔日通報了此事。
涉事幼兒園調查後,已馬上暫停女教師的職務。她隨後辭職,至今沒有繼續在任何學前教育領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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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培署也已完成調查,並對涉事幼兒園業者和教師採取監管行動。“由於警方調查正在進行中,我們無法進一步透露案件詳情。”
發言人説,所有幼兒園須在24小時內向幼培署通報任何涉及孩童與教職員安全的嚴重事件。幼培署將暗訪、面談和核實記錄,跟進查證涉及孩童管理不當的事件。
如果指控屬實,幼培署會立即採取行動。
發言人也説,所有被調派到幼兒園工作的教職員,都須獲得幼培署的批准。幼培署會核查他們是否存有涉及兒童的刑事犯罪前科,或曾被禁止在本地學前教育領域工作。業者也會通過招聘面試、推薦信檢查等評估教職員。
幼培署要求所有業者採取系統措施保護孩童安全,包括確保持續且有效地實施孩童安全政策和程序。幼兒園還須確保教師採用適合孩童發展的方法,與孩童互動。
家長或教職員若對孩童管理存有疑慮,應向幼兒園業者通報,以展開調查。也可電郵至 [email protected],向幼培署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