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夜從檳城來新送貨 羅釐司機撞人潛逃半年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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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夜開羅釐從檳城到新加坡送貨,司機回程時感覺後車輪撞上人,但沒有停車,被撞的男路人送院後喪命。
這起致命車禍發生於去年8月25日早上9時24分,地點在裕廊西2道與武林道交界處的斑馬線。
肇禍的羅釐司機是35歲的馬來西亞男子塞夫萬(Safuan Bin Tehda),共面對六項控狀,星期三(6月5日)承認其中三項,包括不小心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發生車禍後沒有下車提供援助,以及妨礙司法公正的罪行。
被告是馬來西亞一家公司的司機兼送貨員,事發前已服務將近一年。案發時,被告駕駛馬來西亞註冊的羅釐,車上沒有載其他人。死者吳英儒(57歲),案發前剛在事發地點附近面試,正要離開。案情揭露,案發前一天傍晚6時許,被告在馬來西亞檳城的工廠取貨,隔天早上抵達新加坡,並於早上8時16分把貨送到武林街。
被告約一小時後離開送貨地點,死者吳英儒也剛好結束面試,走往事發的斑馬線。
吳英儒過斑馬線時,被告羅釐正開向該處,直接行駛過斑馬線,並撞上吳英儒。被告感覺到後車輪撞到東西,知道自己撞到人,但沒有停下,直接往大士關卡開去。
有目擊者見狀,上前查看,發現吳英儒還能説話,立即叫另一名路人報警,救護人員抵達後,將吳英儒送到國大醫院急救。不過,由於吳英儒傷勢過重,最終回魂乏術,於當天早上11時17分宣告不治。(人名譯音)
潛逃逾半年後彭亨落網
羅釐司機通知上司稱自己撞到人,事後離職,潛逃超過半年才在彭亨被捕。
被告在事發當天早上10時28分通過大士關卡返回馬來西亞,下午1時12分通知經理,稱自己撞了人,隔天就離職。
調查官事發一個月後申請逮捕令,與馬來西亞皇家警察聯手合作,於今年3月14日在馬來西亞彭亨將被告逮捕,隔天引渡回新加坡。
判監23月 吊照八年
主控官説,被告開着重型車輛,理應更小心駕駛,意識到撞人後竟沒有施予援手,甚至潛逃六個半月,促請法官判他坐牢24個月到32個月,以及吊銷各級駕照八年。
法官最終判被告坐牢23個月,以及吊銷各級駕照八年。由於他是外籍人士,法官也下令他出獄後的八年內不得在新加坡駕駛任何車輛。
完整報道,請翻閲2024年6月6日的《新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