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導致陸交局人員殉職 18歲青年:這不能怪我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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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路交通管理局執法人員嘗試攔截違規騎士遇車禍殉職,涉案的18歲青年星期四(6月6日)被控,他通過視訊面控時説:“我和他都在賭命,我或許是造成他死亡的原因之一,但這不能怪我。”
陸交局執法人員茲杜爾菲卡(Zdulfika Bin Ahakasah)星期二(6月4日)在實裏達快速公路(SLE)往淡濱尼快速公路(TPE)路段,嘗試攔截一名違規騎行的18歲青年時,不幸撞上中央分界堤,連人帶車拋飛,傷重不治。
26歲的茲杜爾菲卡原定7月結婚,婚禮已準備就緒,請柬也已發出,如今卻因這起事故與未婚妻陰陽相隔。
18歲青年面對六項控狀
涉案的18歲青年星期四(6日)在國家法院被控六項控狀,包括牴觸濫用毒品法令、公路交通法令,以及腐蝕性和爆炸性物體和攻擊性武器法令等。
由於被告犯案時未滿18歲,根據兒童與青少年法令,媒體不得公開他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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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控狀,被告涉嫌在星期二(4日)早上10時42分,在實裏達快速公路往淡濱尼快速公路路段,靠近淡濱尼快速公路第一齣口處,未按陸交局執法人員指示停車,隨後橫穿兩條車道逃離現場,試圖躲避執法人員的檢查。
被告也被指在未持合格駕照和保險的情況下騎行。
控狀也顯示,被告涉嫌在當天持有一把武士刀 ,並在去年8月7日吸食冰毒。
關押中的被告通過視訊面控,他一頭褐色捲髮,身穿白色長袖上衣出庭,並沒有代表律師。
18歲青年或再加控 不準保釋還押兩週
控方向法官要求繼續關押被告,以完成調查,被告日後可能被加控與毒品、交通和欺詐相關的罪名。
控方也指出被告早前曾犯下毒品相關罪行後潛逃,外加這次罪行嚴重,導致一名執法人員死亡,因此要求法官不讓他保釋。
當法官問被告有什麼話要説時,被告説他和執法人員都賭上自己的性命。“我或許是造成他死亡的原因之一,但這不能怪我。”
法官最後批准控方申請,下令還押被告兩週。案展至本月20日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