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站:食品局取締蔬菜來源造假行為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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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答覆《聯合早報·交流站》於5月24日刊登的劉木添讀者投函《嚴厲遏制蔬菜原產地造假行為》:
新加坡食品局採用以科學為依據的風險管理方法,保障食品安全。進口到新加坡的食品只能由持執照的進口商進口,並且必須符合我們的規定。例如,每批貨物都須申報,並附上有效的進口準證。進口商也必須確保他們的貨物附有證明文件,以便對產品進行追蹤和核算。
包括蔬菜在內的進口食品在運抵新加坡後,都要接受食品局的食品安全檢驗。我們會抽樣進行化驗分析,以確保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條例。
我們在確定要檢驗的食品時,會考慮各種因素,如與食品有關的風險、食品來源的安全記錄、食品業和公眾的反饋。安全風險較高的食品,會受到針對性監測和檢驗。
偽造蔬菜來源的進口商,可被罰款最高1萬元,或監禁最長三年,或兩者兼施。從2021年到2023年,食品局對違例進口商發出430次警告和銷案罰款。被起訴的則有42起,其中一起案件涉及蔬菜的虛假標籤,即有關農產品被錯誤地標識為有機產品。
我們感謝劉先生提出的改善進口管制的建議。為了更好地保護消費者及保障新加坡的食品供應韌性,我們將推出新的《食品安全和保障法案》(Food Safety and Security Bill),賦予食品局更多權力。該法案將涉及檢討和加強與食品有關的違法行為的處罰框架,包括針對劉先生所提到的違法行為,實施更嚴厲的處罰。食品局會繼續收集行業商會、主要利益相關者和公眾,對法案提出的加強措施的相關反饋。
保障食品安全是食品業、消費者和政府的共同責任。消費者也可通過食品局的網上反饋表格(www.sfa.gov.sg/feedback),或撥打68052871舉報非法活動及提供資料,以便我們跟進調查。
(新加坡食品局聯合行動署高級署長Siti Suriani Abdul Maj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