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30億洗錢案四人 與被告王德海是親戚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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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億元洗錢案被告王德海與其他涉案的四人皆有親戚關係,他在2012年加入非法線上賭博團伙後,還招蘇文強加入,其他人也陸續加入這筆非法生意。
王德海(35歲,塞浦路斯籍)星期五(6月7日)在國家法院認罪後,被判監16個月,是本案至今刑期最長的被告。
庭上揭露,王德海與王火強(29歲,柬埔寨籍)和蘇文強(32歲,柬埔寨籍)是堂或表兄弟,而王德海是蘇永燦(33歲,柬埔寨籍)的姐夫,蘇劍鋒(36歲,瓦努阿圖籍)則是蘇永燦的大姨夫。
上述五人皆涉及菲律賓的非法線上賭博生意,這筆生意以中國賭客為主。王德海在2012年加入團夥,並在同年招蘇文強一同加入;蘇劍鋒則在2013年加入。
控方也在判刑陳詞中指出,王德海在非法線上賭博團伙中扮演重要角色,就算不再參與運營後,仍繼續取得部分利潤分成。王德海還以現金的方式把贓款帶入新加坡,併購買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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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早前報道,蘇永燦和王火強在我國警方2023年8月15日採取執法行動前離境,警方因此通過國際刑警組織對他們發出紅色通緝令。
本案至今已有九人被治罪。蘇文強和王寶森(32歲)被判坐牢13個月,他們已服刑完畢,於5月6日被驅逐至柬埔寨;被判入獄14個月的蘇寶林(42歲)和蘇海金(41歲),服刑後分別在5月25日和28日被驅逐至柬埔寨;王水明(43歲)被判坐牢13個月又六週,服刑後在6月1日被驅逐至日本。這五人都被禁止再入境我國。
張瑞金(45歲)、陳清遠(34歲)和林寶英(44歲)皆被判監15個月。蘇劍鋒的案件展至6月10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