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橋測試造假 涉案承包商總監被判監30個月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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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珠澳大橋香港段工程七年前被揭發在材料壓力測試中造假,涉案的承包商嘉科工程時任營運總監梁永強星期五(6月7日)被判監30個月。
綜合香港《星島日報》《明報》等報道,被告梁永強(64歲)被控於2016年7月28日至2017年5月10日期間,故意向土木工程拓展署隱瞞嘉科職員曾使用已測試或高強度的混凝土磚或金屬校準柱,以代替混凝土原始樣本磚作為測試,意圖誘使土木署向嘉科發放逾197萬元(港元,下同,34萬新元)款項。
辯方資深大律師陳政龍求情時説,梁永強從2003年起在香港工程師學會內擔任教職,致力培育下一代工程師;梁永強案發時曾向公司高層索取法律意見,誤以為自己並未違法;無證據顯示梁永強的行為導致港府實際金錢損失,且港珠澳大橋也無實質安全問題。
陳政龍還説,被告在事件中並無獲取個人利益,且案件從2017年展開拘捕至今歷經七年,被告患上嚴重抑鬱症,也因前列腺癌及髖關節問題兩度做手術,望法庭能從輕發落,判處緩刑。
不過,區院法官嚴舜儀説,雖然梁永強並非決定隱瞞造假的人,也沒有偽造文件,但他明知嘉科提交的報告造假,也知道嘉科品質監控系統有問題,他依然選擇隱瞞相關事實。
嚴舜儀認為,雖然梁永強沒有個人得益、港珠澳大橋也無實質安全問題,但案件已損害公眾對港珠澳大橋的信心及造成公眾恐慌,衝擊大中華地區的建築工程業聲譽。考慮到被告過往良好品格及對工程界貢獻,最終決定判處監禁30個月。
港珠澳大橋是連接香港大嶼山、澳門和廣東珠海的大型跨海通道,於2009年12月15日動工,2018年5月完工。
港珠澳大橋所有建築材料都必須在小蠔灣工務區域試驗所(試驗所)作合規格測試,而嘉科則獲土拓署外判管理及營運試驗所。2016年7月,有人告發混凝土磚測試報告有異,轉交廉署調查。
廉署於2017年拘捕21名涉案承判商人員,同年起訴19名時任實驗室技術員,2021年再起訴梁永強等兩名被告,其中Leslie Harry Swann(70歲,嘉科時任部門董事)早前被裁定罪脱。
事發後,土拓署耗費逾5800萬元複檢所有嘉科負責的混凝土磚測試紀錄,以消除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