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官員:公務員發表意見須避免被視為官方立場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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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務員事務局長楊何蓓茵稱,公務員有義務支持香港特區政府的政策,他們能以個人身份發表意見,但要小心避免被視為官方立場。
綜合《星島日報》和網媒“香港01”報道,楊何蓓茵星期六(6月8日)早上在電台節目上説,以前有人“有意無意誤解”,認為公務員的政治中立是既不支持政府也不反政府,實際上這種想法“很錯”。
她説,實際上公務員有義務支持政府推出的政策,不應該以公務員身份公開批評政策。她鼓勵公務員在政策內部討論階段提出意見,但在政策推出後就不該批評。
楊何蓓茵重申,公務員能以個人身份發表意見,但要小心避免發表的意見被視為官方立場,尤其高級公務員要小心,越高層的公務員,越容易被外界連接其公職身份。
她舉例説明,難以想像私營機構員工可以公開批評公司,同樣地公務員也應有職業操守,在公眾面前維護政府的一致性。公務員如對某項政策有意見,可通過專業團體或公務員工會、內部諮詢等途徑發表意見。
延伸閲讀
香港更新公務員守則 明定不得以公務員身份批評政府政策 香港公務員事務局星期五(6月7日)公佈更新版《公務員守則》,列出公務員必須恪守的12項基本信念和操守準則,包括維護憲制秩序及國家安全、政治中立等。
楊何蓓茵説,這12項準則並非新要求,只是更清楚、更有系統地闡述公務員的職業操守。她強調,香港當局有義務多做宣傳教育,讓公務員知道國家安全是工作的一部分,並且“要放在很高位置”。
被問到公務員能否參與公眾集會時,楊何蓓茵説,公務員都有政治生活,但參與的活動不能與工作有利益衝突,並且要小心留意活動會否變質或被騎劫,被誤認為是支持相關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