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億元洗錢案 警方繼續追查17名相關人士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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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最大宗洗錢案最後一名被告蘇劍鋒的案件將在星期一(6月10日)下判。警方繼續追查17名關聯人士,以及其他涉案者。
我國警方去年8月偵破本地最大宗的洗錢案,涉案金額超過30億元,共九男一女被控。第九名認罪被告王德海星期五(7日)被判坐牢16個月,是被制裁的人當中刑期最長的。最後一名被告蘇劍鋒星期四(6日)認罪,案件將在星期一下判。
警方此前透露,被扣押或發出禁止處置令(prohibition of disposal orders)的資產在10名被告以及其他涉案人名下。
《海峽星期天刊》報道,當局現將注意力轉向逃離新加坡的17名涉案人士,以及包括新加坡人在內的參與促成洗錢案的人。警察部隊在打擊跨國犯罪時積極與外國執法機構合作,這17人當中也有兩人被國際刑警組織發出紅色通緝令,他們是蘇永燦(33歲)與王火強(29歲)。兩人也是被告王德海的姐夫和堂兄弟。
警方指,商業事務局(CAD)的可疑交易報告辦公室(STRO)與外國同行共享信息,警方也會調查那些幫助10名外國人及其同夥註冊空殼公司的個人,以及那些與定罪被告合謀對資產來源造假的人。其他未能報告可疑交易的個人,包括房地產公司員工,也將接受調查。
延伸閲讀
[涉30億洗錢案四人 與被告王德海是親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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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億元洗錢案起獲資產 來自10被告及另外17人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6_06_686859)
自2023年8月,警方已向近60名房產經紀問話,他們涉嫌參與與本案有關的207處房產的銷售或租賃。與此同時,金融管理局(MAS)將審查與10名被告及其同夥的存款有關的金融機構。金融管理局發言人説,監管機構正對與該案扯上關係的金融機構進行“詳細的監督審查和檢查”。